第三届艾青诗歌节“我爱这土地”原创诗歌征文启事

征文网 2020年6月8日有奖征文评论2,812 阅读11152字

今年是金东人民的优秀儿子、中国诗坛泰斗、人民诗人艾青诞辰110周年,是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迎接设区20周年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弘扬“时代最伟大的歌手”艾青的时代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原创作品(诗歌),以推进金华市金东区“人文富区”战略与金东土地上的历史人物和人文元素更紧密融合,打造“和美金东、希望新城”文化金名片。

一、作品征集主题

我爱这土地

二、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

2. 协办单位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文联、金东区文旅局

三、征集作品要求

1. 以“我爱这土地”为主题创作,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欢迎讴歌新时代,抒发爱国、爱家乡、爱人民情怀的作品;欢迎反映金东区设区20年来的的发展变迁、建设成就和改革历程的作品。

3. 基于艾青是中国新诗先驱,且为便于传播,故征集作品体裁一律为现代诗。格律诗、绝句等旧体诗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4. 投稿作品标题自定,每首诗限50行内。每人限投3首。多投无效。

5. 参加征集的作品须是未在国内外各种媒体发表的。为保证投稿作品的专属权和确保诗歌作品的原创性,本次征集活动对未公开发表的定义延伸至网络及国内外各级内刊,包括APP及自媒体等。

四、征集形式

由中国诗歌学会以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组稿。

1. 线上:通过中国诗歌学会官方平台在线征集;

2. 线下:(1)在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内部征集。(2)由中国诗歌学会邀请国内知名或主流作家和诗人进行针对性创作。

五、投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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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官方投稿页面,即中国诗歌学会在线投稿系统。在“中国诗歌学会在线投稿系统”页面的“作品征集主题”中,选择“我爱这土地”。

请作者切勿将投稿作品交给主办和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免贻误;更勿通过其他渠道投稿。

六、征集期限

2020年6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七、征集作品主要用途

1. 结集出版;

2. 部分优秀作品邀请国内知名朗诵艺术家朗诵,并以视频或音频等方式传播或数字出版;

3. 用于艾青家乡各种文创产品,并有可能被使于艾青诗歌文化园。

八、其他

1. 所有征集作品遴选由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与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共同组成评委会负责,决定作品的使用。

2. 以各种形式、方式被采用的作品,按每首1000元(税后)的标准支付稿酬,并颁发作品入选证书。

3. 采用作品,在支付稿酬后,版权即归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所有。

版权所有人有权用于不限于各种形式的出版以及基于作品的各类延伸产品的再开发和使用。入选作品的作者不得再授予其他第三方使用作品。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作品。

中国诗歌学会

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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