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香树·沉香”全国文学征文大奖赛启事

一、征集内容:

以打造海南国际“香岛”、香料市场前景广阔、沉香文化倍受亲睐等为背景,凡是与香树和沉香有关的文学作品,包括讲述沉香的历史渊源、现代种植香树和结香的传奇故事、沉香的收藏与鉴赏,以及沉香作为名贵的香料和中药材走进百姓家庭,演绎车居生活新概念,闻香识人的时尚,现代都市生活长期使用沉香带来的妙处,甚至对这种“疯狂的木头”的惊奇与赞美,等等均可为文成篇,要求内容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有时代感、文学性和艺术性,具有熏陶心灵作用、典藏价值。

二、征稿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不设地域限制,所有诗人、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均可创作投稿,文学作品分为诗歌(包括散文诗、古体诗)和1500字以内的散文(包括随笔、杂文)。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使用、剽窃他人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3、投稿数量不限,只接收电子文件投稿,谢绝纸质投稿,参赛作品以Word文档或记事本形式。统一收取参赛作品邮箱为:hkrbcxzw@163.com

4、每件作品请以“作者姓名+类别(诗歌或散文)+作品名”的形式命名,并按要求在作品后面注明作者、作品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5、投稿者凡存在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则。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对部分在本报副刊作品版刊发的作品支付稿酬。活动结束后,将对优秀作品结集成书出版,对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对作者可赠书纪念。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以收稿时间为准,逾期来稿作不参赛处理。

四、 评奖与奖项设置:

(1)评奖:

主办方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聘请知名作家、诗人和相关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2016年7月各奖项评选后,将在海口日报和海口网公布。

(2)奖项设置:

设散文与诗歌两大项,每项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散文类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5000元现金+价值5000元沉香礼品);

二等奖2名,奖励6000元(3000元现金+价值3000元沉香礼品);

三等奖5名,奖励2000元(1000元现金+价值1000元沉香礼品);

优秀奖10名,奖励价值1000元沉香礼品;

诗歌类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5000元现金+价值5000元沉香礼品);

二等奖3名,奖励6000元(3000元现金+价值3000元沉香礼品);

三等奖6名,奖励2000元(1000元现金+价值1000元沉香礼品);

优秀奖10名,奖励价值1000元沉香礼品。

海口日报社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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