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班·吐鲁木精有奖征文启事 头奖5000元

全国劳模库尔班·吐鲁木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珍视民族团结的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一直鼓舞着于田各族人民,乃至全疆各族人民投入到“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行列队伍中。

为更好地挖掘库尔班·吐鲁木的事迹,更好地继承和弘扬库尔班·吐鲁木精神,决定举办“弘扬库尔班·吐鲁木精神、争做新时期‘库尔班·吐鲁木’”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征稿时间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为评审时间。评选结果及获奖公布时间为2017年1月中旬。表彰时间2017年1月底

征文截稿后,主(承)办方将邀请自治区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征文进行公平、公正评审,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单。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束将择优结集编印成册(或结集出版),每位获奖作者获赠一本留念。

按照主办方规定,此次征文大赛面向库尔班·吐鲁木后人及受其精神影响的人,全国历史、党史研究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各地史志办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

征文体裁:(一)回忆文章。接受过库尔班·吐鲁木宣讲的当年一代,以及后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回忆库尔班·吐鲁木生前的生产生活故事。文章篇幅2000-6000字。(二)自由文体。库尔班·吐鲁木精神对家人及下一代的影响,对于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具有的重大意义,对于田发展的重大意义,如何代代相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文章篇幅2000-6000字。

参赛要求﹕1.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谢绝摘抄、汇编文章资料,且没有在其他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发表,一经发现征文抄袭或重复发表,将取消参赛资格。2.征文以电子文本方式投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投稿联系人:贺少龙,联系电话:15292993939,QQ号码:10233180,电子邮箱:10233180@qq.com,寄件投稿地址:于田县喀尔曼路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邮编:848400。

法律责任:参赛来稿一律不予退稿,作者自留稿备份,主(承)办方享有对征文作品的编辑、出版、发行权。如参赛作者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凡提交征文者,均视为同意以上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于田县委员会、于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于田县委宣传部、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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