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小说中的女子“身体国家化”

征文网 2020年3月31日文学世界评论5,072 阅读13133字

摘要:还原清末保国强种的语境,将当时的公共舆论与新小说作互文性阅读,可辨析出由“国民母”清末知识人基于“救国”的立场,提出铸造“国民母”、成为“女国民”等口号,从身体与精神两维对女子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典型的“身体国家化”方案——“通过身体、精神的改造,将身体权利让渡给具有支配性的国家权力,并由此获得政治美学化的身份认同”,使身体具有了超个体的观念指涉。这一承载国家意志而置于政治层面的“解放”,获得了具有生存激情的意识形态功能表达。清末新小说以其富于时代特征的文学性,参与了上述历史进程,从而把国人体质的强健与精神的振作纳入到民族复兴的话语体系。

一 “为国家生强壮之儿”

“女子为国民之母”源出日本。因身体的生理性以及家庭教育的起点,女性被认定为国民身体与精神养成的源头,这一观念被梁启超等引入后,有关“国民母”的论说于是大量出现,其中心议题即是回应现实的“废缠足”、“兴女学”。

被称作“中国女界之卢骚”的金一(金天翮)倡言:“女子者,国民之母也。……而根性之传,必离母以附子,阳施阴受,顿渐各殊”;“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亚特的讨论也颇具代表性,“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故欲铸造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类似的议论还有很多:“女子者,国民之母,种族所由来也”;“女子者,诞育国民之母”;“女子者,强国之元素,文明之母,自由之母,国民之母”。简言之,女子只有具备诞育“国民”的能力,才能保证未来中国肌体的健康,而女子也不再是重男轻女观念支配下可以被轻忽的对象,转而成为决定国家、民族命运的“国民之母”。

女子缠足问题就是在“国民母”的解释框架内,被纳入到知识人视野的。女子解除缠足束缚,身强体壮,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身体的孱弱,心理随身体的生理性健硕而强大,自是题中之义,缠足因而直接与国家兴衰相联。

清末新小说中关于缠足的讨论极为常见,只是男作家对缠足给女子身心带来的苦痛及其后果远不及女性作家描述的详切。在颐琐的《黄绣球》中,对放足充满了理想化的乐观,“如今虽说是小的走惯了,一放开来,头两天不方便,到十几天后,自然如飞似跑的走给你看!”而女作家王妙如在《女狱花》中对放足后果的描写则更加具有现实化的真实,“我幼时亦受小脚的毒,近来虽已竭力放开,终觉不大自然。……以致今日身子很不强壮,不能为同胞上办一点儿事业。”骨骼一旦变形,实际无法还原,“放足过程中的血液流通所带来的肿胀之痛(所以必须讲究循序渐进),天足女子可能遭遇的婚姻麻烦(传统社会中,不缠足女子难以匹配上等人家),最终都要由女性来承当;而放脚后的身体自由,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愉悦,也并非崇高的救国呼号所能涵盖。”“自由”本然地与个人主义的感受相联系。与男子剪发辫不同,女子放足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身体性之内在的生理性与精神性的并联,而“女性解放”不仅是社会政治层面的议题,也是历史与文化层面的牵缠。任何单向度的女性话语都会失焦。

问渔女史(邵振华)的《侠义佳人》有关缠足的细节描写与痛苦程度的描写最为详细,而这只能来自于女性的切身经验,即身体性的个人主义描写。母亲嫌女儿脚裹的不够小,“他的脚已裹断了,脚趾头也折了,再裹紧点,不敢说三寸,那四寸是拿得稳的。怎奈他不长进,不肯上紧裹,所以脚还是这么大。”楚孟实的太姑裹脚的痛苦仍记忆犹新,“脚不烂不小,越烂越好。里头又弄些碎碗锋,放到裹脚里,紧紧的裹起来。每逢裹脚脚带一解开,那浓血就如水似的泻出来,满脚烂的都是窟窿,痛得我浑身抖”,可以说是血淋淋的直观展示。这一出于人道关怀对女性身体健康的关注,也印证了作者“自序”的写作初衷本是“暴露女界黑暗”。有理由认为,女性问题最为敏感地承载了个人自由与社会解放的双重性,或可说,身体性问题是经由个体生发的社会性表达,而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又终将触发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启动。

关于缠足话语的性别差异值得重视。刘瑞平女士将女子自身设定为批判对象,“诸君既赋生为女人,女人以生产国民、教育国民为独一无二之义务。乃诸君不独不能尽义务,而反为国民种祸根,产劣种。……缠足以害其体,……所生子女,愈传愈弱……种既劣弱,加以无教。……遂养成一种无公德、无法律、无独立性、无爱国心之支那人种。”虽然与男性所指斥的“不知养育之弱种”、“缠足之害种”、“不运动之病种”几无区别,但前者更加凸显了女性的身体经验尤其是建基于此的自省意识。“在现实政治危机的刺激与男性启蒙话语的诱导下,晚清女性之谈论缠足,多半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但相对于男性,女性毕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落实了女性独特的身体体验表达的合法性,也正是女性的切身务实,为身体国家化的逻辑生成预备了坚实的动力性依据。换言之,“女性声音”逻辑地隐含着这一话语系统的权威性。

将废缠足与救国强种相联,乃是那个时代的共鸣:金天翮有“天全神完则种强,种强则国兴……夫欲避澌灭之厄,必先自放足始矣”的判断;自立认为女性柔顺、愚鲁、卑抑的弊病通过诞育“遗传薰染于男子”;张肩任有“缠足之毒,中之终身,害及全国”之说。当然,这类观点强调女性身体解放的同时,无疑也放大了女性对于国家命运决定性作用。时代更多地也更持久地要求着“新女性”的内涵与外延的丰富。

显然,清末有关废缠足的话语对女权观念的丰满大有助益。《女狱花》中沙雪梅痛陈,“只因有了男人要娶小足的陋习”,女子承受着“无罪的非刑”,“我们国中,缠成小足,害瘵病死的,也不知多少。即不死去,行一步路,尚须扶墙摸壁。名虽为人,实与鬼为邻了。”许平权直言,“至于紧缠小足,不但行路不稳,实为致人死病的魔鬼。”《侠义佳人》中新女性高剑尘现身说法,“我的姑爷是不嫌我脚大的。可见脚大,也没有什么不好。你们放心将小闺女们的脚都放了罢,将来婆家娶了去,姑爷一定要好的。脚大有力,有事帮着姑爷做,姑爷还格外欢喜呢。你看男人家,一双大脚,女人一样的人儿,为什么要裹脚呢?”文学正是以如此感性样态的形象化呈示,使身体性具有了问题意识。生涩枯索的学理于此获得了教化人生的启示,而这正是启蒙精神涵摄的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绝佳样板。

废缠足最早由外国传教士发起,乃是出于基督教的天足观念对这一野蛮习俗的批判。在维新变法运动中,康有为、梁启超等从“弱种流传”的角度发起的“不缠足运动”,使得这一争取个体自由的事件提升为政治话语。随后,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倡言女性放足的文字,出现在各种报刊杂志中。这一思潮是由男性启蒙者依照铸造“国民母”的逻辑主导,废缠足成为国家强盛的先决条件,某种意义上忽略了女性身体的切身性。当这一话语出现在新小说中时,强调的还是救国强种一维,但在有限的女作家的文本中,对于有着切身体会的缠足问题有更加直观的展示,细节描写的丰富也使得这一话语更加多元,女性身体性的主体意识已经开始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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