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

  网上有个段子,说人生需要两次冲动,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后来被刺猬小姐改了梗,说人生需要两次觉悟,说走就走你得有钱,奋不顾身你首先不能长得丑。

 

  这位刺猬小姐虽然刀子嘴匕首心,得饶人处且饶不了人,但老天还是非常公平的,除了让她这辈子成了北京土豪地产商的女儿,还给了她偶像派的姣好外貌,她写都市情感小说,被几个小粉丝封号:森林系女神。

 

  当时同为森林系作家的我们,有幸在一次聚会上认识。

 

  那晚聚会结束后,我看见刺猬小姐钻进一辆叫不出型号的奔驰跑车,专人专车接送,跟电视里演的一样,我当时就说这个女子肯定是个传奇,果不其然,据说第二天她给她爸发了条短信就“离家出走”了。

 

  刺猬小姐在网上跟一个台湾垦丁的女孩交换了一次旅行。

 

  两人承诺两周时间内,互相睡在对方的家里,不用见面签任何协议,全靠自觉。刺猬小姐没带昂贵的护肤品,衣服准备几件基本款,背上个双肩包就去了,颇有点交换人生的决心。

 

  她交换的住处是垦丁大街的民宿,条件不算太好,但出门就是海,她欣然接受了这里的一切。早餐自己做果酱面包,白天租辆机车去南湾玩水踩沙滩,晚上就去当地有名的海产店吃海鲜,没有因为是千金小姐有半点不适。再说,千金总有几多愁,想要的东西伸手就能得到,却永远尝不到过程中的快乐。

 

  当她知道自己的书占据网店的畅销榜时还骄傲过一阵子,但最后从别人嘴里得知,她爸派人买了榜,堆了十几万册的书在仓库,一时间高高在上的成就感瞬间坍塌,毁得只剩一团不知所谓的烟云。

 

  刺猬小姐能带着一身刺像女王一样生活,最大的原因,不是有钱,而是有着强大的自尊心,所以即使你拿鞭子抽她、开车撞她,都别伤害她的自尊,因为那也是她仅有的东西了。

 

  在民宿住的第三天,上天和她开了个小玩笑。

 

  当天的情形是这样的:刺猬小姐在卫生间洗澡,把洗面奶忘在洗手台上了,于是一身湿淋淋地去拿,就在此刻,一个裸男也正好扭开卫生间的门。一般这种情况,女生是该尖叫的,但是刺猬小姐没有,因为那个裸男叫得太放浪形骸了,以至于把刺猬小姐吓得左脚一滑,直接呈人字形跪倒在地。她捂着膝盖,冷静地拿浴巾裹住身子说:“别叫了,我都看见你的扁桃体了。”

 

  当时那个男的脸都绿了,因为介意她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嘴。

 

  这个奇葩男说自己是这家民宿女生的弟弟,台北大学的研究生,放假前知道他姐去了北京,于是打算暂住她家,没想到撞见了更奇葩的不速之客。刺猬小姐以膝盖受伤为由不放奇葩男走,于是两人同住一屋檐下,莫名其妙成了互看两相厌的室友。刺猬小姐把他视作菲佣,早中晚三餐全包,闲下来的时候得跟她聊天,冲浪的时候必须带上她(目的是看肉体)。奇葩男一旦殊死反抗,刺猬小姐就不动声色地一条一条撕开膝盖上绑纱布的胶带以作威胁。

 

  刺猬小姐在北京有一个男朋友,门当户对,高官的儿子,身高一米八,长得像李敏镐,两年前《城市猎人》流行的那会儿,路上的女生看见他都会尖叫。但其实,他只是空有一张还算直男的外表,心里却住着一个四五十岁的妈妈桑。在第二十次因为洗澡把卫生间地板弄湿被对方埋怨后,刺猬小姐直接收拾行李搬走了。隔天她气冲冲地发了条微博“女人洗澡的时候,装了浴帘但洗澡水仍溅一地,首先应该找浴帘的问题,而不是女人,处女座就是被你们这些伪GAY黑的”,然后联系了十几家草根大号转发并且@了男友,于是这条微博成了热门,男友成了众矢之的,红翻天。

 

  其实他们这样的相处方式从确定关系后已经维持很长时间了,男友是真心喜欢刺猬小姐的,就算每次被扎成筛子。男友做事有条不紊,习惯未雨绸缪,但刺猬小姐不行,全靠直觉和冲动,她觉得有时糊涂盲目是好事,想得太清楚反而容易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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