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与蜂蜜法

  有些时候,对方的主张我们没办法照单全收,直接拒绝又会让对方的面子挂不住,所以不好意思直接说“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暂时假装赞同,再借由提问委婉拒绝。也就是由“接纳”到“拒绝”,采取两个阶段的进攻方式。

 

  “原来如此,您说的话我百分之百认同。”——接纳

 

  “不过现在先稍微观察一下情况好吗?”——拒绝

 

  “原来如此,这样我可以接受。”——接纳

 

  “可是,预算那一关过得了吗?”——拒绝

 

  “不愧是××课长。我绝对想不出这样的点子。”——接纳。

 

  “不过关于××,不知您的高见如何?”——拒绝。

 

  暂时先接纳对方的主张,就不会太伤人自尊。

 

  只要表面上明确表示赞同,之后即便比较严厉,对方还是会原谅你。就像直接喝醋时会感觉难以下咽,加入蜂蜜就能正常饮用。因此,这种做法又名“醋与蜂蜜法”。

 

  当我想婉转地拒绝不想做的企划时,也时常受惠于这一招。

 

  “这企划很有趣呢,真想做做看。不過,公司内部已经同意这项企划了吗?什么?还没同意?这样啊,那经过开会同意后,请再跟我联络。”用这种方式拒绝,对方就没有办法生气。

 

  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的珍妮·弗罗拉博士说:“在人际关系上,不能胡乱冲撞,需要有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的能力。”聪明人不会到处得罪人,为了避免伤害对方,就暂时先接纳他吧。先夸奖对方,然后小题大做似的稍微质疑即可。

 

  “我哪管得着会不会伤害对方”,这种断然拒绝法很有男子汉气概。但是,如果在任何时候你都这样做,总有一天会惹人讨厌,还是用“醋与蜂蜜法”婉转拒绝他人的请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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