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裙子杀人事件(第十一章 剜肉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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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这是唐代聂夷中《咏田家》中的诗句。由此也诞生了一个成语,叫作“剜肉补疮”。

    不了解这个成语的朋友,也许会把它和“亡羊补牢”混为一谈。实际上,它倒是和“杀鸡取卵”算得上同义词。只不过“杀鸡取卵”表现的更多是短视而无远见,而“剜肉补疮”则是无奈与悲哀。诗词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农民二月五月就把新丝新米都给卖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心眼,而是为生活所迫,没办法的举动。眼前倒是得了些钱财可以为生,可以后的生活就没了着落!因此,这个“剜肉补疮”也多少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

    艾西很懂得这个成语的寓意,却无奈地发现自己正要做一个剜肉补疮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虽然他不了解告密者更深层的动机,却能想出他大致的行动模式和原则。正像他之前分析的那样,告密者本身处在一种很微妙的位置——他既是告密者,又是保护者。假如他只肩负其中的一重身份,那情况就会简单得多了。如果只是告密者,他应该去找警方,揭露凶手的身份;如果只是保护者,他大可不闻不问,装作毫不知情,也不至于闹成现在这样。

    可见,告密者同时作为保护者,既无法容忍凶手的所作所为,又不愿直接告诉警方,弄得凶手身陷囹圄,甚至被判刑。这说明二者关系非同寻常。从年龄上推断,艾西认为这是一对兄弟。

    按照告密者最开始的逻辑,他大概认为自己的兄弟患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或是心理变态,想要找人帮忙解决。可是他不能明说,明说了也没有用,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因此,在心理中心,他那么做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此一来,告密者的计划泡了汤。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试图劫持一个咨询师。这个举动展现出告密者的心智也不很成熟。姑且不说会不会引来警方注意,从这样一个安保措施严格的大厦里劫走人质本身就很扯淡!

    也许,他真的只是想引起注意?

    在被警方带走之后,他继续装疯卖傻,警察拿他也是无可奈何,加上本市连续出现大案要案,更是没闲工夫去搭理他。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将他移交给精神鉴定部门或心理诊所。而他之所以能回到艾西的心理中心,这倒是个巧合。也就是说,自己绝非告密者精心策划的目标,只不过是歪打正着而已。

    接下来,告密者要成功吸引咨询师或医生的注意。这是个极小概率事件,毕竟不是每个医生都具有艾西这样的冒险精神。艾西认为,告密者这样做,正表现了他已濒临绝望,才会出此下策。

    然而,不惜自己被警方抓获也要这样做的决心,倒也叫人钦佩。

    接下来,他会如何行动呢?0000艾西明白,真正的决策权在自己手中。自己有把握调查的能力,要么通报警方,要么选择和告密者合作。无论如何选,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两者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与告密者合作的风险在于,首先他将把自己置身于陷阱。告密者的算盘到底是怎么打的,他不敢断定,可交给警方又会怎样呢?不怎么样。告密者做到如此弹尽粮绝的地步,说明他已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想突破他的防线可谓痴心妄想。时间紧迫,毕竟外面还有个凶手逍遥法外、伺机出手,拖的时间越长,被害人就越多。

    何去何从,艾西没个准主意。

    他只知道,接下来与告密者的会面,将会是一场波澜壮阔、尔虞我诈的心理斗争。当然,眼下他需要好言安慰茫然的方茗。在无法实施治疗方案的前提下,不让病人情况恶化的最主要手段,就是干脆什么都不做。于是,艾西只是好言安慰方先生,请他放心,又说了说梦境的形成,差不多等于作了一场讲座。末了,艾西请他今后来面谈的频率再频繁一点,从一周一次变为一周两次。反正他心里清楚,局里要给这位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法医放个长假了。对于这样的安排,方先生也表示同意。他今天的精神状态还不错,至少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也许关于女儿的那个梦,让他把注意力从杀妻幻想中解放了出来。也许吧,艾西什么都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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