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卷一 治家(4)

  万石君操办丧事的时候,非常地哀痛悲伤。他的子孙们也都听从他的教导,也和他表现得一个样。万石君的家以孝顺和谦恭闻名于郡国,就连齐、鲁地区的一些儒者,也都自认为比不上。汉武帝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因为写文章得罪了皇太后,皇太后就认为读书人知识虽然多,但是品质很差。而万石君家却因为默默地躬行礼法,为皇太后所称道,于是长子石建被提拔为郎中令,小儿子石庆被提拔为内史。石建已经老得头发都白了,可万石君却非常健康,没有一点病痛。石建非常孝顺,他每隔五天就回家去看望父亲。进入父亲的房间,小声向佣人打听父亲的身体情况,还亲自为父亲清洗内衣和便盆,洗干净就悄悄交给佣人,不敢让父亲万石君知道。石建这样做已经成了习惯。
  后来万石君迁徙到陵里居住。有一次,小儿子内史石庆喝醉了酒回来,已经进入了外门,还没有下车。万石君知道了这件事后,就又不吃饭,石庆非常害怕,袒胸露背向父亲请罪,万石君仍不原谅他。全宗族的人以及石庆的哥哥石建,都袒露胸背前来求告,万石君责备道:“内史是身份显贵之人,进入里弄,连里中年岁大的人都要回避。可内史却一点礼法都不懂,坐在车上丝毫反应都没有。这当然要受到惩罚。”说完,他就让石庆下去。从此之后,石庆和其他几个哥哥一进入里门,就快步走进家。
  万石君于元朔五年去世。他的大儿子石建悲痛欲绝,拄着拐杖才能行走。过了一年,石建也去世了。万石君的子孙们一个个都很孝顺,但是做得最好的要数石建。
  勤俭致富,仗义疏财
  【原文】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经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译述】樊重,字君云。他家世世代代都很擅长耕种庄稼,并且喜欢做生意。
  樊重性情温和厚道,做事情很讲究法度。他们家三代没有分家,财物共有,但子孙都相互礼敬,家里常常像官府一样讲究礼仪。樊重经营家里的产业,非常得法,一点损失浪费都没有;他使用仆人、佣工,能够人尽其用。所以家里能够上下同心戮力,财产和利润每年都成倍增长。以至于后来拥有田地三百余顷。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层楼高阁,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还养鱼、养牲畜,乡里有穷困紧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满足他们。樊重曾经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材和漆树。
  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几年之后,梓树和漆树都派上了用场。过去那些耻笑他的人,现在返过来都向他借这些东西。樊重的钱财积累至成千上万,他便经常周济本家同族,施惠于乡里。樊重的外孙何氏,兄弟之间为一些财产而争斗,樊重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索性送给他们两顷田地,来解决他们兄弟之间相互愤恨,相互诉讼。本县的人都称道樊重的行为和品德,将他推为三老。
  樊重在八十多岁的时候去世,他平素所借给别人的钱财多达数百万,他在遗嘱中安顿子女们将那些有关借贷的文书契约全部烧掉。向他借贷的那些人听说后都感到很惭愧,争先恐后地前去偿还。樊重的孩子们都谨遵父亲的遗嘱,一概不接受。
  【原文】南阳冯良,志行高洁,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阳公主改造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晋阳公主降封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叹曰:“仆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弘微性严正,举止必修礼度,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及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或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弃掷,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道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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