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落乡间的诗人》,已发《天涯》(2018年第1期)_经典散文_.

《散落乡间的诗人》
  (一)
  我教书的那座小镇,是座古镇。古镇里来过几个赫赫有名的人。两千多年前,有个被尊称为荀子的老先生在此为吏,并终老与此。他的坟上荒草离离,游人听信当地人的说辞,临走之时,必要在那老先生的房子上取一点儿土。据说,圣人栖身之处的黄土,可佑护学子金榜题名。镇子自古有酿造美酒的传统,虽然名头不甚响亮,但仍吸引了众多酒徒循香而来。一千多年前,一个名叫李白的酒徒听闻此处有好酒,竟也爬山涉水地赶来了。他饮尽了此处的美酒还意犹未尽,提笔在酒肆的墙壁之上写下: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诗仙的名头响亮,诗仙的广告也打的漂亮。这首题为《客中行》的绝句横空一出,小镇的酒如中了科举的范进,竟也一下子风光了起来,千百年来盛名不衰。
  上面提到的这两位古人都是文学史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一文一诗,往往就能让一个人遗臭万年,一座城名扬四海。作为历史大V,他们执时代的牛耳,足以傲视天下文人。实话说,我们这个小地方之所以还有点儿古味和文气儿,几乎全仰仗着他俩以及他俩的粉丝。
  尽管他们是我们这儿不能绕过去的两个人,但我要讲述的并非他们,而是我们这座镇子上籍籍无名的文人。
  许是因为圣人的名头太响了,本地的骚人墨客倒是少见于史志之中。在小地方,纸上的铅墨向来只留给那些拥有官宦名位的人,似乎也只有如此,才能彰显一个地方的人杰地灵。而那些布衣文人,他们文不能冠天下,权不能耀宗族,在修志者看来,实在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他们就像此地漫山的野兰一般,散落在乡间田野、茅庐四周,生时无名,死后便被人遗忘。
  
  (二)
  我要提到的第一个人是个疯子。姑且称他为“疯先生”吧。
  最开始,我接触到的是“疯先生”的父亲。他的父亲是前清进士,做过几年京官,能写一手好字。坊间传闻,他本该名列科举三甲,只因他的字写得太硬,皇帝并不喜欢,因而未能夺魁。八国联军退出京城后,慈禧令他补写被捣毁的匾额,称他为“铁笔”。辛亥之变后,作为前清的遗老,他再不问世事,专心在家设塾,教族中的儿孙之辈读书。民国26年,我乡被东洋人的铁骑践踏,东洋人欲要挟进士而令我乡,进士铁骨铮铮,奋而将身躯挂在了房梁之上。
  老进士有功名,有气节,作为正面的典型,无疑是当地官方的摇钱树,他的故事,今日仍为本地人津津乐道。但他的儿子却不同,他的儿子不但身份尴尬,连境遇也十分尴尬,官方往往在卖力宣传老进士和进士文化时,又极力遮掩他那不成器的儿子的身影,以至于很长时间,没有人知晓他还有个疯疯癫癫的后人。
  我是从老进士的书帖中获悉“疯先生”的存在的。那些师法苏黄的书帖,至今还散落于我乡,被乡人奉为至宝。我好友祖上与进士家世代联姻,他的父亲珍藏着一封老进士的书信,那封信是写给我好友的曾祖父的。泛黄的纸张之上,蝇头行楷颗颗清晰又彼此勾连,颇有一气呵成之势。这封私人信笺上,提到了他的“疯儿子”。
  该怎么说呢?虽然老进士在我们这一片无疑是圣人的化身,但面对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他却全然没有父亲的慈爱了。不稂不莠、疯癫成性、辱没祖宗……老进士在信中讨伐着这不肖之子,言辞越来越激烈。透过泛黄的纸张,我似乎能看到,衰老的进士伏在案前,豆灯昏暗,将他消瘦、干枯的身子印在墙壁之上。他一边写一边咳嗽,房梁上的灰尘在他的咳嗽声中纷纷下落,他的脸因咳嗽而变形,扭曲。
  正如他的父亲所言,“疯先生”的确是个不肖之子。也许他未生下来,就已被命运钳牢了。查阅史料得知,老进士的夫人不曾生养过一儿半女。也就是说,这位“疯先生”极有可能是老进士的侍妾所生。庶生的儿子,地位往往是尴尬的,说他是这府第的主人,倒不如说是这里的高等奴仆。他带着庶生的身份长大,又带着父亲望子成龙的期望俯首诗书之中。但在本地,父亲和父亲背后的家族是一座高山,他跨不过去。越是严苛的教育,越是森严的规矩,往往越会受到受教者的抵触。这种抵触有时候是藏在心里的,有时候是如火山爆发出来的,受教人与秩序斗争的结果,要不然是服服帖帖做个规矩的应声虫,要不然就做个离经叛道的忤逆之辈。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疯先生”既未彻底臣服,也未完全冲破樊笼。他时而规矩如常人,时而疯癫如痴汉。他一边在府邸中将自己安安静静地埋进古籍经书中,一边又置进士之子的身份而不顾,穿行于镇子上的酒肆烟房、戏台瓦巷,向镇子上的人展现着自己的疯癫。
  我喜欢他疯癫起来的样子。他疯癫起来,常常使酒骂座,无论那坐中的人物是正人君子还是纨绔子弟;他疯癫起来,常常歌哭无常,进士府第墙高遮月,他独立中庭,慷慨而歌,悲戚而吟;他疯癫起来,勿论戏台之上锣点声声,一跃上台便歌《桃花扇》,诵《哀江南》。这样一个人物,恐怕不仅是他的父亲说他疯,就连镇子上所有的人都会说他疯吧。但是,他“疯”的可真有几分可爱、可敬。
  要说“疯先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废物,那你可大错特错了。在本乡一位民间历史收集者那里,我拜读了“疯先生”的一首七律:
  倒把金鞭下酒楼,知心以外更无求。
  浪游落似长安少,豪放疑猜轵里尤。
  菩萨心肠侠士胆,霸王魄力屈子愁。
  平生未解作么解,万劫千年忆赵州。
  明眼人看得出,诗的首句擅改了唐人薛逢绝句《侠少年》的尾句:倒把金鞭上酒楼。这个“疯先生”生在诗书传家的世家大族,他为何总想以侠客自居呢?历史只要一旦成为历史,绝不是被后人编著在竹册与白纸上那么简单,时至今日,面对远去的“疯先生”,我们大概也只能“平生未解作么解”了。
  虽然不必再去深思,但反复吟诵这首律诗,我的心中依旧浮想联翩。我似乎看到,一个被常年累月困在深宅大院中的书生,生就了一颗快意恩仇、笑傲江湖的侠客之心。他被古老的规矩和森严的秩序挤压得太久了,以至于变了形。侠客是做不了了,他只能在这浓烈的酒中,放纵自己的身躯。他以最潦倒不堪的身躯,反抗着这强加给他的命数。心中悲苦之时,恰逢好酒当头,于是他仰起脖颈,将自己的身躯埋入这消愁的酒中。
  我大抵能想象的到醉酒后的“疯先生”。无数个午夜,他扶着城墙或进士府的红墙摇摇晃晃地回家,看似是在往前走,其实总是三步两退,身如烂泥。更多的时候,他醉卧在酒肆,醉卧在街巷,醉卧在勾栏,醉卧在自己的侠客梦里。
  他的进士父亲死后,他终于有机会当了一回侠客。只是,侠客的味道并不像诗文中说的“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那么洒脱。他心中的不平之事尚未了结,就不得不拂衣而去。他尚未扬名,就不得不选择“深藏身与名”。
  我在本乡收集资料时发现,针对同一件事情,不同的利益方往往持有截然不同的判断。而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判断,往往能把一个人抬到天上,也能将一个人深埋土中。自认为自己是一名侠客的“疯先生”,在不同阵营的人看来,却都是邪恶的,没有道德的。在一份东洋人的文件中,将他视为“贼寇首领”,而在当时被东洋人视为贼寇的游击队眼中,“疯先生”是他们常常印刷在宣传纸张上的“汉奸领袖”。在当时,因为这两种说法来自针锋相对的阵营,依附于这不同阵营的人大多没有异议。倘若换成是我乡任意一个人物,他恐怕早被这两方击毙多次了。他之所以没死在东洋人或游击队枪下,大家心知肚明:他是本地最具名望的老进士唯一的继承人,是一个大家族的核心,这个家族虽偏居一隅,却在百年间播下了众多的恩泽,即便是在乱世,这种恩泽仍能左右着半个县的民心向背。说到底,任何一方都不想因一个鸡肋似的人物而引发动乱,从而在残酷的斗争中孤立自己。
  我在本乡一位与他同时代的老人嘴里,却听到了与游击队和东洋人都不同的故事版本。按照族中行辈,民歌老人应是“疯先生”的儿侄辈。老人是部民歌活字典,九十多岁了,竟然还能记得百十支当地盛极一时的民歌“姐儿妞”。我随一位民俗专家去采访老人,随口问起了“疯先生”,我当时提到的是“疯先生”的大名,民歌老人愣了愣,摇摇头。我说,他是老进士的儿子,民歌老人这才恍然大悟,向我讲述了“疯先生”的故事,这其中,有一些是我之前闻所未闻的故事。比方说他在任何一种政治势力中都被视为异己这件事。
  民歌老人的说法是,东洋人占据镇子的第一年,要把公路两边尚未成熟的高粱全部砍掉。那些高粱太高太密,地方势力往往隐藏其中伺机而动,对他们危害不小。但在缼衣少穿的时代,粮食无异于乡人的命根子,本地的农民经由其他乡绅引荐,跪请“疯先生”出面为他们说情。农人们也知道,此地若还有一个令东洋人顾及的人物,必定非进士府的当家人“疯先生”莫属。“疯先生”一来是推辞不过,二来是他的侠客情节作祟,竟然答应了下来。他到东洋人的驻地陈说了一番,东洋人同意不再砍伐高粱,但却要求“疯先生”承担起护路的任务。“疯先生”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应允。他拐弯抹角、费尽心思地找齐了活动于本县地面上扛举着各色旗帜的游击队,恳请他们待高粱收获之后,再去骚扰东洋人。据说,那些鱼龙混杂的游击队同意了。
  此后不久,“疯先生”被一家游击队截了票。当时我们这地面上,借着打东洋人的名义,少说也拉起了五六支队伍。绑架“疯先生”的这一支队伍,是刚从山上走下来的土匪,没酒喝没肉吃的时候,他们打起了进士府的主意。后来“疯先生”的家人送来赎资为他赎了身,不过,因为这件事,“疯先生”两头游说的事情也暴露了。从此,各家游击队将他拒之门外,东洋人也开始对他敬而远之。东洋人败走之后,他成了国民政府口中的“汉奸”。这个版本并未流传下来,大抵是因为它只在乡间传播,并不为当政者所认同。而且,大凡大战之后,总要有几个小人物为历史买单,而这场买卖真正的策划者,早已摇身一变,成为百废待兴的领袖人物。
  经历此事之后,“疯先生”彻底断了他的侠客情怀,他退回到自己的进士府,再不过问世事。有时候,他也效法让这个镇子名声在外的荀子老先生和自己的进士父亲,在府中设坛讲诗。他本身就是个落魄诗人,讲起诗来得心应手。那些随他学诗的少年,多是族中子弟,受他教诲,所获往往加持自己一生。
  故事戛然而止,此后,进士府就再无消息了。无论我查阅了多少本地书籍,走访了多少历史人物的后代,始终再难寻到“疯先生”的蛛丝马迹。他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他消失了还不算,他还要将人们留在脑中的关于他的记忆一一擦掉。关于“疯先生”最后仅有的两条传闻依然来自那位民歌老人口中。
  一条是,国共内战中,“疯先生”在亲属恳求下卖掉了进士府,带着家眷南下奔逃,在长江北岸徘徊多日,誓不过江,最后向着北地跪下,磕下三个响头,纵身跳入滚滚江流之中。另一条是,“疯先生”强遣亲属南下逃亡,自己却选择留在了进士府,最终不知所终。无论哪一条是“疯先生”最终的归宿,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重要了。在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人命何其微贱,每个人都是一种身不由己的存在,每个人的最后,都无非是一抔黄土。
  进士府早已轰然倒塌。再过些年,或许仍有人记得这里曾出过一位功成名就的进士老爷,却再无人记得,此处也曾收容过一位散落乡间的诗人。
  
  (三)
  我要提到的第二个人是个郎中。他是我本族別支的祖先。把他写入文中,颇有一番举贤不避亲的意思。但我相信,纵然他不是我的祖先,我还是会写下他的。
  我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家族,向来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百年间能出现一位被我乡集体认同的人物,也足以让我们一辈辈津津乐道了。
  我们这个家族,并不是诗书之家,但是向往诗书之家那种内在的荣耀。作为地道的农人,他们拿不出钱粮请私塾先生,只能选择去蹭课。一旦手中有些积蓄,他们先去孝敬世家大族的私塾先生,先生点了头,他们再带着孩子向本地大族央求能入他们家的私塾。他们往往是被拒绝的,但也有大族的主人布下恩典的时候。每当此时,他们必会带着孩子千恩万谢地跪倒在那华丽的大院内。郎中早年受蒙入学,便是受到了此地大户的恩惠。后来恩准郎中入学的老爷患了腿疾,那时郎中的医术早已名冠州县,三副药下去,病痛全无,郎中算是报答了入蒙就读之恩。这件事被本乡津津乐道,传为美谈。
  郎中所处的年代还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他既入了私塾,拜了圣人,跪了先生,学了诗书,必然不想再如父辈那般“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他书读得越多,啃得越精,“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心就越迫不及待。命运向来都喜欢和一意孤行的人开玩笑,似乎不把那个人玩得心力交瘁,就不够过瘾。郎中越是想折桂科场,越是铩羽而归。读书三十年,已近不惑,身上的功名竟还只是一个轻飘飘的“秀才”。
  其实那时他已经是一个极富名望的人了。他顺手写下的游山玩水、评古论今的诗文,往往引得本地的读书人争相吟诵。他的粉丝很多,闲暇时候,那些饱读诗书的粉丝就围在他的周边,请他指点自己的作品。座中有个不起眼的少年,以他为师,对他甚是恭敬,颇有几分程门立雪的味道。面对诗文,郎中自有一股傲气。俯视粉丝双手递过来的诗文,郎中不置可否。唯有那少年呈上自己最近的诗作,郎中才身体前倾,将纸张拿于手中,时而击节,时而捻须,时而颔首。
  多年之后,少年文名已经声冠齐鲁,他刊刻了自己的诗集,诗集的名字叫作《立雪杂诗》。苍老的少年在序文中道出了诗集名称的内涵。立雪是他少年时诚心向学的态度,他是要以此纪念一位曾经提携过自己的乡间诗人。诗名远播的少年在文中深情回忆起和老师交往的那些旧事。他提到了文峰积雪,提到了君山待日,提到和老师一起在兰陵古镇上畅饮美酒的时光,提到老师曾带着他泛舟于泇河沿途赏柳的日子,他记得摇橹的老汉向老师讨要赏钱,老师拿不出,便脱下自己的长衫交与老汉。他甚至还提到了老师漂亮的女儿,提到她微微笑起来的柔软,那是他的初恋。少年的那部诗集中,有两首是写给那少女的。他最感激老师的是,老师后来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令少年念念不忘其恩其泽的那位乡间诗人,便是郎中,而那时候,郎中早已作古多年。
  称郎中为乡间诗人,应该没有什么异议。这辈子,郎中只离开本乡五年。科考频频失利之后,他接受朋友的聘请,出任幕僚。朋友出身当地的名门望族,金榜题名之后,外放江南某县任知事,此县以产盐闻名,商铺林立,向来是富硕之地,但富硕之地往往争利更甚,新任知事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助手帮他处理政务。郎中本不愿从事这屈身仰人鼻息的活计,但他家境渐而捉襟见肘,总不能无所事事,暗忖之下答应了。
  后来,郎中回忆说,那几年是他活得最窝囊的几年。朝廷的刀剑战不过洋人的鸟枪,洋人在南方各地开商立铺,他需一遍遍向着洋人点头哈腰示好,又要向着州府派下的官吏俯首请安。他从小学的是圣人教诲、道德文章,干不了那样的事,决定与好友道别回乡。恰在此时,他患了眼疾。县衙对过开药店的落地举人是他新结交的好友。举人医术世代相承,是当地首屈一指的良医。他给郎中治病,不过一周,竟然痊愈。郎中自此爱上这医人隐疾的行当。他一旦有些闲暇,就开始跟着举人学医。他读过书,悟性又高,几年下来,竟然小有所成。若有新来求医的病人,举人就安排郎中来开方抓药,每次都药到病除。恰当此时,郎中的县令朋友因为一桩案子,得罪了洋人,朝廷将其免职。于是郎中与举人作别,和革职的县令相伴回乡。
  寓居他乡的那五年,让郎中领略了洋人的横行和官场的腐败。回乡之后,他本欲再悬梁刺股,投身科举。后来又觉得即便连中三元,位列三公,也无法左右时代的颓势。于是他把圣人文章束之高阁,开始在家中悬壶济世,拯救苍生。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一旦他踏踏实实放下身段,反而抬高了自己的身躯。刚开始,乡人并不信任这位半路出家的郎中,他们患了头疼脑热的小病,才去郎中那里求医问药。没成想,郎中竟都一一治好了。后来身患顽疾的乡党也都由他一一治好,郎中的名头这才大起来。一时间,附近州县的病人都云集到我乡。
  郎中医治的最传奇的患者当属盘踞在抱犊崮上的土匪头子江四玖了。江四玖绰号“野猴子”,他长得短小瘦弱,见过的人都说,真是一副猴相。据说,他在抱犊崮的老林里穿行,并不走路,只以脚蹬树,以手扳枝,一跃而起便是十步之遥,那身段,那动作,活脱脱就是一只猴子。他的传奇太多,乡人们又喜欢在他的故事中添油加醋,如此一来,他的本名倒是少有人知了,人们只记得了不起的“野猴子”。
  一年春天,郎中为最后一名病人抓完药,一个苍髯大汉急匆匆跑进来,扑身跪倒,言是家中忽有人身患恶疾,命在旦夕,请郎中去搭救。医者父母心,郎中想都没想,背起药箱,随着大汉就往外走。一路向西,行至十里之外,未见人烟,郎中有些疑惑,停止不前。大汉见郎中如是,便言他来自山上,特为江四玖请医。大汉抬头向前看了看,对郎中说,快至山前,先生要受些委屈,还请见谅。说完便从怀中拿出几尺灰布,蒙在了郎中眼前。一路上鸟鸣虫喧,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走了多少路程,大汉带他站定,为他解下脸上的灰布。郎中睁开眼,看见面前立着一个五短身材愁眉苦脸的小人儿,他知道,这就是“野猴子”了。
  “野猴子”有结石的老毛病,最近愈加厉害,腰腹之间,似刀削斧砍。“野猴子”请了许多医师上山,始终不能根治。前几日有喽啰下山,听闻郎中医术高超,急匆匆回山禀告了“野猴子”,“野猴子”这才请郎中上山。郎中为野猴子把完脉象,心中已经了然。郎中言道,龙王胡子可治此病。众匪不明所以,郎中解释,乃是玉米须。于是以龙王胡子为君药,佐之以鱼腥草、猫须草等诸药,日日熬煎饮服,半月之后,“野猴子”生龙活虎。“野猴子”大喜,欲以金银细软相送,郎中摆手拒绝。“野猴子”过意不去,强要郎中收下,郎中纵目此山说,可愿送我这满山的药材?
  此山是我们这儿首屈一指的高山,相传葛洪真人曾在此炼丹。山高药材好,只是占山为王的土匪皆不认识。郎中将采来的几味药材拿给众匪看,众匪看清之后,各自挖掘药草去了。三日后,郎中坐着装满药材的马车回到了家。数年后,“野猴子”率众截了路过山下的火车。火车上有许多金发蓝眼的洋人,这事闹大了,北洋政府迫于压力招安了“野猴子”,待野猴子放了人质,下山任职之时,北洋政府便寻了个借口,处决了他。那时候,郎中从山上带下来的草药还未用完。
  悬壶济世之余,郎中依然还在写诗。我的二爷爷从小给他当过学徒,曾珍藏着他的几首诗作。纸张遭受了虫蛀,字迹已经无法识别。据二爷爷说,那都是些吟咏我们乡间风光的诗。族中的老人愿意给我们讲述郎中的传奇,但我显然对他怎样写诗更感兴趣。有时候回老家,站在田野之上,目及我乡风光,我会想到,郎中一定曾在百十年前站在我站着的地方。如果我是郎中,我会干些什么呢?
  没错,我会将眼前之景,心中所叹,一一写下。面对春风野草,我会写下:轻风似轻云,野草胜野民;面对夏雷滚滚,我会写下:天公徒恃惊雷嗓,我自悠然山中行;面对秋高云阔,我会写下:愿乘云马九万里,羞与尘世论短长;面对冬日劲雪,我会写下:须知人间尽缟素,皆是冥王送我眠。如果郎中的诗作能流传下来的话,他刊刻的集子上肯定印着这些句子。站在旷野之上,他必然会把自己的诗读给风听,读给雨听,读给云听,读给草听,读给树听,读给禾听,读给落日听,也读给流水听;立于药铺之中,他必然会把自己的诗读给草药听,读给舂罐听,读给戥子听,读给银针听,读给砂锅听,读给药秤听,读给药箱听,也读给桌几上的一豆灯光听。
  遗憾的是,我的这位郎中祖先,作为乡间诗人,确实没有留下什么诗文来。之前听族中老人说,郎中倒是留下了一部自己书写的医书,那里面尽是他毕生所学。前几年回乡,见到郎中的嫡传后人,随口问了问医书下落。答曰:早已没有了,说来也怪,搬了几次家,家中的东西越搬越少了。
  这样的结果也正如我所料。试看现在的我乡,祖先传下的东西还有几样完好无损地留在世上呢?
  
  (四)
  我要提到的第三个人是个教师。他姓关,是我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这里的小学校长。和前两位人物相比,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圈点之处,但他却是我童年时光里见过的唯一一位真真切切活着的诗人。当年,我觉得他很了不起;现在,我依然觉得他很了不起。
  学校的教师都是清一色本乡本土的农人,闲时教书,忙时兼顾农活。而关校长却是我们这所小学唯一的外来人。有一年秋天,老校长身患恶疾,再难理事,镇上便从他处调来关校长担任校长。我们这里的人不欺生,好接触。各村都听说新来了一位校长,见到生人,一猜必然就是他了。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村里,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遇见关校长,都与他亲亲热热的打招呼,关校长来到我们学校没几日,俨然已成了此间的老人。
  关校长来我们这干校长那年,我恰好上一年级。我们的小学校坐落在七八个村子中间的开阔地上,学校里的学生就是这附近几个村子的孩子。学校门前是一条小河,后面也是一条小河,两条小河,一个往东流,一个往南流,在距学校不足一里之处汇流到一起,转而滚滚流向东南。学校四周是一些杂乱的榆树、杨树和槐树,它们一律高过我们教室的屋顶,也不知道是野生的还是人种的。单凭这些,就足已让我爱上这所小学了。
  关校长显然也爱上了这里。他顶替因病退休的老校长,担任我们的语文老师。第一节课,他并不讲授书本上的内容,而是带着我们参观校园。我们像一个个威武的士兵,在关校长的带领下,仰着头,挺着胸,把整个校园一处不落地走了一圈。操场、厕所、办公室、教室门前的小花园……每行至一处,他就蹲下身子平视我们,向我们交代这个地方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学校里有十多个教师呢,从没有一个人像他这么干过,我觉得他真了不起。
  让我觉得关校长更为了不起的地方是,他还能写一手好字。某个周末,恰逢本村老教师的儿子结婚,母亲拉着我的手去吃喜席。先去封礼,礼桌乌压压围了一圈人,时而传出叫好声。小孩子淘气,好奇心重,从大人们的身体间挤进脑袋向里看,只见那礼桌后面端坐着关校长。关校长在写喜联,喜联上写的什么,不认识。只见关校长提笔运力,一个个方方正正的汉字就跑到了喜庆的红纸上面。那些字端端正正的,行距、尺寸、字体,都那么有条不紊,仿佛那些字本来就躺在那个位置,关校长只是用笔一点,就都蹦了出来。那些蹦出的字,似乎比躲在课本田字格里的字要好看,也似乎比在课堂上他写在黑板上的板书要好看。每写一个字,围在四周的人就叫上一阵好。关校长微微笑了笑,并不说话,继续写字。显然,我比关校长更为兴奋。一听谁再叫好,我就赶忙补一句,他是我们的校长,他是我们的老师。那些大人看着我笑了笑,我似乎感觉他们是在赞赏我呢。
  那时候,我们乡把教书的先生放在高高的位置上,谁家不过年不过节就布置下一桌好菜,必定是请学校的老师去家中做客。关校长家在别镇,向来都吃住在学校里,一个月回一次家,每次都带些粮食、煎饼和咸菜回来。我们乡日子过得苦,却见不得教书的先生过得苦,于是总有人家按照旧例,请关校长去家中做客,但似乎没有一家请得动关校长。
  我们家也请过关校长。从我们村到学校,两里路,往返就是四里。父亲派我去请关校长,往返三次,每一次关校长都有理由拒绝。直到饭菜凉了,父亲才决定放弃。父亲感慨说,真是个好先生。请不来关校长,我觉得很委屈。
  我们当时的学制是五年,关校长教了我们五年语文。在他那里,我知道了“床前明月光”,知道了“春眠不觉晓”,知道了“二月春风似剪刀”,知道了“映日荷花别样红”。我懂得了表达喜悦不必非用“喜悦”这个词,也可以是一朵盛开的花,一树摇曳的叶,一曲动人的歌;我懂得了描写时间不只非用“光阴似箭”,还可以是学校斑驳的旧墙,去年脱掉的衣裳,家中悬挂的照片,爷爷脸上的皱纹。我于无意之中得到一位高明的老师在文学上的点拨,这种点拨日后让我受用一生。
  你看,说到我对关校长的回忆,其实也就是这么几件小事。这几件小事,似乎并不足以让我上升到感激的程度来回忆他。可是每当想起他,我的心中确是感激无疑。我很感激他,至于为何感激,我说不上来。
  时间真是个坏东西,它不分青红皂白,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一味消磨。我猜想,或许那些让我觉得值得感激关校长一生的旧事,早已经被时光悄悄擦掉了,只留下我要感激他的情愫。白云苍狗,白驹过隙,二十年,足以磨损掉许多看似坚若磐石的东西。二十年前,我从母校的小学毕业,就再未见过关校长。只是听别人说他不久之后就另调他乡,后来在另一所乡村小学退了休,跟随儿女去了更遥远的地方。
  后来,我也站在了三尺讲台之上,在一所乡间小学教书。站在教室之中,我会想起他,想起他给予我的不同寻常的教育和影响。我多么希望,我能把他赋予我的一些东西转交到我的学生身上。
  有一次,我在县城的旧书摊上淘到一本诗歌集。那是三十多年前本地的几个文学爱好者编印的一本手写腊刻小书,已经泛黄得有些发黑。在目录的后半部分,我惊奇地发现了关校长的名字。我的手哆哆嗦嗦地打开印有他名字和作品的那一页,看到了他的简介和诗作。简介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上面印着:关未山,笔名微草,小学教师,视诗歌如命,视学生为歌。下面是一首小诗,题目叫《乡间的孩子》。他说,每一缕风只围着孩子绕。他说,每一朵花只迎着孩子开。他说,每一只鸟只向着孩子唱。
  这么多年,我从不知道他竟然还是一位散落乡间的诗人,也从未把他视为园丁或者蜡烛。没错,他注定不是园丁或蜡烛,正如他在诗中吟唱的那般,他是一缕风,一朵花,一只鸟。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更为确切的词语表达。
  有一年,在充斥着仿古建筑的曲阜,我去拜访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我沿着明清走廊漫无目的地走着,涉足之处,处处可见诸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逝者如斯”之类的汉字,那些汉字凑在一起,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擒了进去。仿佛我就是老夫子那三千弟子中的一个,即便逃离了三千年之久,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回来,聆听自上而下的教诲。我还想起了关校长,想起在乡间小学,他曾手把手教我在田字格上写下横竖撇捺,教授我那些绝妙诗文。他走路时的步伐,他诵读时的声调,似乎就在眼前耳畔。于混沌中,我发现,不期而至的关校长的影像,竟与三千年前的先师重合到了一起。
  我无意拿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与关校长作比较,我只是想说,无论我们去往何方,遇见怎样卓越的人物,我们内心深处与之产生共鸣的,往往来源于故乡所赐。也就是说,乡间的关校长,才是我对于教师和教育的终极理解。
  即便如此,作为一位散落乡间的诗人,他视之如歌、视之如命的学生又能对他了解多少呢?
  这个问题,我不敢问答。
  
  (五)
  在本地,散落在乡间的诗人还有很多。我之前提到的那几位,并非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所以把他们三个拿出来,只因为我对他们的生平相对还有些了解。而更多散落乡间的诗人,我只知其名,不知其一生所遇,一世所想。
  他们是:王家大院的私塾先生张一鸣,李家沟的算命先生赵半仙,石龙庄的落第秀才韩赵魏,三清观的邋遢道人李德云,谢家庄的没落族长谢世林,三里坡的唢呐艺人齐大磊,曲家馆的复员军人孙爱国,马下滩的近视银匠铁文敏,常乐村的糊涂会计常三礼。
  除了他们,一定还有更多我从未知晓的名字散落在乡间,他们的职业各不相同、千奇百怪。除了以上列举的,我还可以说出更多乡间诗人的职业。他们有货郎、猎人、戏子、衙役,有裁缝、画师、和尚、娼妓,甚至还有护林员、酿酒师、剃头匠、泥瓦匠……他们的职业几乎涵盖了我们乡所有的职业。他们忙时为生计,投身吃喝拉撒之苦;闲时就写诗,纵享风花雪月之乐。
  在职业类别上划分,我们乡或许没有一个真正的诗人。但从“生活即是诗歌”这样的论断上判定,谁的家乡能有我乡的诗人多呢?
  大地若如倒扣的夜幕,那么,这些诗人就是散落在其间的星辰,光耀着我乡。他们的光芒如此微弱,眼见得就要被风吹熄,被黑吞噬。确实,有些的确是熄灭了。然而,大地之上,又总会有新的灯盏亮起来。这些我籍籍无名的乡党,他们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乡间写诗,诗歌像一门手艺,让他们代代不息地传承了百年之久。
  这些籍籍无名的诗人,他们生在乡间,死在乡间。无论是生是死,他们都一直以一个诗人的名义,散落在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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