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伤寒例(2)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成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一本作疟)。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日卒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凡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疏乍数者,死。脉至如转索者,其日死。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解释翻译     四时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决病法立春正月节斗指艮雨水正月中指寅     惊蛰二月节指甲春分二月中指卯     清明三月节指乙谷雨三月中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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