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投稿的必备常识

征文网 2020年12月2日论文发表评论548 阅读1661字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投稿的基本要求介绍

想要在期刊上顺利的投稿,那么投稿的要求就必须要弄清楚,《》是在1956年正式创办的,并且还是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高校学报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和详细的讲解一下《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投稿的必备常识。

一,来稿请署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学士学位可省略)及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二,来稿应在正文前附论文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8个及中图分类号,文后附文章的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三,来稿如系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还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具体名称和项目编号。

四,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页下注释体例,参考文献和注释均置于当页地脚(脚注),每页编序码,序号用①②③标示。

示例:

①许毅等著:《清代外债史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95页。

②叶明勇:《英国议会圈地及其影响》,《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2期。

③汪子春:《中国养蚕科学技术的和传播》//自然科学研究所编:《中国古代科技成就》,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第382-391页。

④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九:《东莞城隍》,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215页。

引用先秦诸子的著作或少量引用传统经典古籍中的语句,使用夹注。

示例:庄子说惠子非常博学,“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庄子•天下》)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3条的规定,本刊编辑有权对作者来稿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同意,本刊将退还稿件。

六,凡向本刊投稿者未特别申明的,均视为其文稿刊登后可供国内外文摘刊物或数据库收录、转载并上网发行。本刊付给作者的稿酬中包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及国内外其他文献数据库的收录报酬,不另付其他稿酬。

七,请勿一稿两投或托人转递,来稿在3个月内未接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作者亦可在线查询稿件处理情况。

八,本刊对所有来稿概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收费组稿。来稿一经发表将略致稿酬并赠当期学报两册。

九,本刊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凡抄袭或篡改他人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虚假注释以及由于作者原因造成一稿两刊或多刊的,本刊有权责令当事人赔礼道歉、检讨,追回稿酬并予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本刊编辑部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修辞学”专栏诚挚约稿

本刊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修辞学大视野”专栏2011年12月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第二批名栏”。

本栏目基于修辞学的学科交叉性质,立足“唯一性”和“广义修辞学”的开放视野,本着“汇聚多学科学术人气,搭建高层次学术平台”的栏目宗旨,先后刊发了国内外多所高校相关学科知名学者的优秀稿件。从2006年第1期开始,专栏每期集中讨论一个问题——“术有专攻和学科对话”、“文体建构和文体批评”、“文学修辞和意识形态”、“修辞与历史叙事”、“修辞学·语用学·诠释学”、“学科重建和理论开发”、“多元语境中的话语场”、“全球视野中的修辞学研究”、“修辞学研究的外部空间和内部学理”、“修辞学批评”等话题的深入探讨,在学界引起热烈反响,引起了《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媒体的关注。

本栏目将一如既往,欢迎不同学科背景的学术同仁参与修辞学的学科建设,共同营造“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学术之境。

本专栏特约主持人谭学纯、林大津教授,专栏责任编辑陈芳博士向所有关心支持本栏目和馈赠智慧成果的学者,表示深深的谢意,并诚约惠赐佳作。

凡体现“大视野”的修辞学研究话题、理论资源、写作思路、学术眼光的稿件,不限学科,不论门派,本栏目择优选用,优稿优酬。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投稿的操作要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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