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促进徽县旅游资源及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度宣传,提高徽县旅游景区(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县广大文学作者举办徽县旅游有奖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徽县旅游局
二、活动安排
征文时间:201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本次征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5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创作阶段,作者自行进行构思和创作。第二阶段:8月份举办创作笔会进行座谈、交流。第三阶段:9月中旬对征文进行评选。
三、征文内容
凡描写徽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以及地域文化的文学作品均在应征之列,要求:注重文学特色和语言美感,关注原创意义,欢迎有探险趣味,描写原生态及富有地方特色风景、风情的精短美文。
四、征文类别:诗歌、散文。
五、奖项设置
(一)诗歌类:
金奖一名:奖金2000元;
银奖一名:奖金1000元;
铜奖一名:奖金500元;
(二)散文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颁奖时间:2015年10月
七、征文要求
1、散文字数在1000-3000字之间,诗歌100行以内(新旧体均可),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经国内外报刊公开发表,或者已经参与过类似大奖赛的作品。
2、描写内容必须是徽县境内的旅游资源。
3、征文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达到二者完美结合,内容健康向上,表现作者高尚的审美情趣,反映徽县优美的山水风貌。
八、投稿方式
文稿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以文字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徽县旅游局。征文活动办公室设在徽县旅游局,地址:徽县金徽大道广电局一楼。邮编:742300。联系人:马静。
柏婷婷电话:0939-7621078。电子邮箱:2792176717@qq.com。
徽县旅游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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