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山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征文网 2021年11月25日有奖征文评论2,452 阅读11017字

宁夏是中华远古文明发祥地之一,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自古就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千百年来无数文人墨客在此留下了大量传世名篇,其中以王维《使至塞上》中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最为著名。本次全国诗词大赛重点结合宁夏林草建设成就,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贯彻落实以“绿色宁夏 美丽山川”为主题,围绕“山之魂”、“水之韵”、“林之命”、“田之根”、“湖之景”、“草之青”、“沙之灵”等生态建设版块,突出全区林草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使命担当,展示森林、草原、湿地、治沙、自然保护地、美丽村庄等生态建设优美景观和人文情怀,深刻反映近年来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综合性、系统性挖掘林草亮点,以诗词形式讴歌宁夏林草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深刻展现林草人艰苦奋斗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与宁夏诗词学会共同举办本次“绿色宁夏 美丽山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活动。

一、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参赛形式为格律诗(律、绝)、词。其声韵可遵循《平水韵》《词林正韵》及《中华通韵》。作品声韵应予以注明,但同一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2.每位参赛选手限投5首,来稿须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分主题创作,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未在各类刊物或网站发表过。若有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承担相关责任。

3.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参赛,若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以电子稿件发送至大赛统一邮箱:nxscxhlcds2021@163.com,投稿时不使用word附件,直接在邮件正文粘贴作品,并在文件名注明“绿色宁夏 美丽山川征稿”字样。

5.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二、征稿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7月1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元。

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作品评选

由国内著名诗人、诗词评论家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终评,评奖结果在宁夏诗词学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大赛规则。

2.来稿恕不退还,主办方对稿件有处置权,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获奖及入围作品结集出ban。

3.大赛具体事宜由宁夏诗词学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武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诗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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