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韵文学网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征文启事

关于情感,关于生活,关于工作,甚至是关于新春佳节、元宵灯会等传统习俗,您一定有许多值得铭刻、追抚和憧憬的浪漫念想,那么,请大声表达出来。

因此,湘韵文学网决定举办第三届暨2016年首届征文活动,活动以“最浪漫的事”为主题。征文面向海内外各地以国务院规定的简化汉字为书写基础的文学爱好者。

一、主题和题材

1、以“最浪漫的事”为主题。爱情、亲情、友情、乡情、节日情等都可以作为写作内容,诠释浪漫的内涵,弘扬民族文化,抒发心灵之声,展示浪漫情怀,是为此次征文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2、以现实生活为题材。截取生活横断面,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可以写身边人和事,可以描景抒情,可以有感而发,可以就文言是,但要言之有物,贴近读者,以大众喜闻乐见为写作宗旨。

二、体裁限定和要求

1、体裁:限于小说(含微型小说)、散文(含杂文、随笔)、现代诗歌、古韵诗词赋。

2、要求:

(1)小说2500——30000字(微型小说1500字内);散文2000——8000字;现代诗歌单首不少于24行,组诗三首以上、80行以内;古韵诗词,小令或绝句、律诗限5首为一组投稿,中、长调词牌以3首以上为一组投稿,可以诗词组合,也可不同风格的词牌组合,赋以500字左右为限。不合要求的不做征文来稿处理。

(2)同一作者同一体裁的参赛文章不得超过三篇;同一作者不同体裁来稿不得超过4篇,超过篇数视为无效,不做征文处理。

(3 )为杜绝征文者“游击”现象,本次征文评选以成为湘韵会员后,在各个栏目版块普通投稿十篇以上的作者为主要征文参评对象,如是新成为湘韵会员的参赛者,在一个季度的征文时间内,可以投稿十篇以上满足条件。谢绝平日不参与文章站内交流而只参加征文活动的来稿。

三、严禁剽窃抄袭

1、征文必须是原创首发,来稿都将搜索核实。

2、凡是非首发假为首发的将做降低等次处理;剽窃抄袭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相应范围通报。

3、在征文结果未揭晓之前,所有征文稿不得另投他处,如经查实有他投行为,立即取消该文的参赛、参评资格。

四、奖项设定

1、一等奖一名,奖金300元,奖励鲜花300朵;二等奖两名,奖金各200元,奖励鲜花各200朵;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元,奖励鲜花各100朵。

2、除奖金和奖励鲜花之外,所有获奖者颁发电子版奖杯一个,一等奖作品推荐上绝,二、三等奖加精,所有获奖文章将做湘韵文学微信版头条推荐。

3、所有符合规定的征文,在湘韵文学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最佳人气奖”评选,所获得的奖金或奖品与征文所获得的奖金、奖品不发生冲突,可兼获兼得。

4、获奖作者需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以便获奖之后网站发放汇兑奖金。

五、评奖流程和办法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网站组成征文评委会,所有征文由相关栏目主编或副主编初审,按一定比例挑选上报评委会,然后统一提交评委成员分别评审,如有评委会人员文章参赛,该评委回避对自己文章进行任何评审。所有通过初审的征文,均以打分的方式,集中统计,按文章得分多少产生名次,最后确定获奖者。

2、欢迎监督,严防评审徇私舞弊和走关系人情。

六、评委会组成

1、评委成员:天空微笑、云静水闲、清茶醉人、云淡风清、静心雪、郁李仁、绝对一八六、林梢客

2、征文办主任:天空微笑;副主任:云静水闲、清茶醉人

七、征文起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24时截止,所有征文都在湘韵文学网“湘韵征文”板块显示,在评奖结果公布前,所有征文不做任何推荐(普通推荐、精品推荐、绝品推荐、纸媒推荐),2016年4月初公布评选结果。

凡参赛作者必须先注册湘韵http://www.xiangyunwxw.com/成为网站会员,在网站首页【我要投稿】处点进【湘韵征文】,如:【最浪漫的事】+标题(体裁),确定后再投稿,如因投错栏目未及时发表,责任自负。

八、本启事解释权归湘韵文学网站。

湘韵编辑部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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