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乡土这些记忆似乎已经被久居城市的我们所遗忘,今天,让我们跟随费孝通老师的脚步,伴随着由浅入深的文字,探寻一下何为中国的乡土,与现代社会又有哪些不同呢?
第一章老师就对土气下了基本的定义。土,就是泥土的意思,而我们平时所说的土气,是“离不开泥土,离不开家乡”。
费老师结合自身经历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乡下人向泥土讨生活,即使到了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初次出国时,带上了灶上的一抔泥土;安土重迁,不搬家,不流动甚至连语言,姓氏也被打上了泥土的印记,几百年来从未变化,也没有受到其他影响。
对于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极其不同的地方,费老师还提到了,现代社会是机械的团结,是靠法律来约束行为,乡土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靠熟悉来进行管理。何为熟悉呢?在同一片土地上生长起来,摸清了每一个人的生活,每一件物的特性,因而在没有法律约束的社会里,也能从熟悉中得到信任,而不需要现代社会的法律和真理。
紧接着,费老师又讲了文字下乡。为何要文字下乡?因为乡下人“愚”。可是乡下人真的“愚”吗?文字下乡真的有必要吗?
费老师讲出了自己的观点,乡下人的“愚”,是没有知识的“愚”,是不懂城市的知识,若这真是“愚”,城市人也是“愚”,因为他们不懂乡土的知识,费老师在这又结合自身经历了,讲述了自己从城市来的儿子抓蚂蚱不如乡下孩子的故事,是环境的不同,造成知识上的不同,不是自己日常所混熟的环境,自然知识方面就有所欠缺,但并不能说明智商上的不同,是否“愚”也就不能轻易下结论了。
文字下乡真的有必要吗?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是间接接触。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在现代社会的工具,文字,往往会发生走远远不如语言和直接会意传达得到位,因而是多余的存在。乡土社会中的文盲,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字的需要,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第三章讲的依旧是文字下乡,从小白鼠的例子出发,说明学习是何物。而乡下人的学习是靠着时间上的联系,是世代相传的结果,是经验的保存。时间上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也就没有文字记载的需要。所以在这里,费老师对是否需要文字下乡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第四章和第五章,差序格局,主要阐述了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上的差异。费老师用了一个浅显易懂而又精准的比喻。西洋人的社会像田里捆柴,是有界限的,而中国乡土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一圈圈地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家是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这个比喻非常生动,西方的人是一捆一捆的,一个团体一个团体来分类的。而中国却是以人为主体,每个人都是一块独一无二的石头,丟荡出的波纹,结交的朋友和家庭都有所不同。中国是“自我主义”,是以“己”为中心的亲属关系所联系的社会关系网格,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费老师为加强理解,又举了一个例子:代表一个家庭时,西洋人要全部到场才作数,而中国只需要一个到场就能代表。
接着就讲到家族和男女有别,中国乡土社会的“家”具有长期延续性的事业群体,费老师将之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得出了为什么中国人感情矜持和保留。但经过改革开放,如今中国人夫妻间还是以自由恋爱为主,变成以感情为基础,变成以家庭为主轴。随着社会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有了男女有别的概念,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一代代传递,导致根深蒂固。正是由于这样的根深蒂固,男女是有隔离的,要求男女依照分工合作,不希望产生激动性的感情,他们按照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不希望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包办婚姻应运而生,产生许多悲剧。费老师认为中国社会不叫人治,叫礼治,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各种问题,但认为这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礼治秩序有必要,但是应以“人治”为前提,并不是指文质彬彬。是本能天意所形成的。
费老师先生提出的“无讼”的观念我也深有体会,像前面第一章所提到的那样,乡土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靠熟悉来进行管理。法律在乡土社会是不受待见的事物,与西方把法律作为主要矛盾解决途径的西方不同,乡土社会若不是逼不得已,是万万不会在法庭上相见的。“打官司”这一词在乡土社会总是饱受争议。我小时是在乡下长大的,对打官司,大人们总是抱着害怕的态度,一旦到了两家人要打官司的地步,往往就要变成世仇。在我三年级暑假时我们村上发生了一件事,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家因为另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仅仅是一点点小钱,让本是邻居的两家人形同陌路,出门都想躲着对方。与现代的律师有所不同,在乡间的讼师是用传统规则,用道德去调解,和现在农村的司法调解有点类似,但没有乡土社会中乡绅长老的权威性,其实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习惯于这样的方式,使得司法程序很难在乡土社会推行,甚至有了一些副作用和弊端。要想把法律推行下乡,也要像文字一样,把人们的观念改一改。正如费先生所讲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
在我读到血缘与地缘这章时,在之前差序格局的基础上更明白了乡土社会的结。以前是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而人总归是要流动的,外乡人的涌入让原本只有血缘性的人的世界多了寄籍在血缘性社区边缘的人,他们和村子里的人没有血缘性,没有人情牵绊,讲价也就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从而产生了商业。商业在血缘之外发展,与地缘存在区别与联系,乡土社会是血源性的,随着流动度的提高,向地缘性转变。这是乡土社会的一个大转变。
在“名实的分离”这一章中,费老师提出了时势权力这个概念,所谓时势造英雄,社会变迁中能跟紧发展变化的就能取得时势权力。乡土社会很少有这样的权利,因为它是一个安定的社会。中国儒家从春秋战国后一家独大,统治者靠不断注释来说明自身统治的合法和正统。指导思想名义上不变,内容通过不断的注释加以改变,甚至大相径庭。名与实间的距离进一步扩大,甚至趋于分离。
最后一章“从欲望到需要”中,也是从上一章中顺延下来的,由名与实之间的分离,有了社会计划这一概念。计划里是需要执行的操作,而不是像欲望一样,一切都是根据当下的欲望来执行操作,而需要是计划的。换而言之,欲望是非理性的,而需要是理性的。费老师认为现代社会里需要作计划,只有个人欲望合乎人类生存条件的乡土社会才是“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市场经济。乡土社会不必靠计划,只需依着欲望去活动。
感谢费老师对乡土中国孜孜不倦的研究,用通俗的比喻和简洁的语言让我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不管是文字还是司法等在乡土的推行,都可以看出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已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不同,正是它弥足珍贵的地方,如何在不破坏特殊性的前提下,改善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正式我们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我幼时是在乡下长大的,感受过乡间的特别和美丽,也深切地希望,现代化社会能够在不破坏乡土社会一些独有的特点的前提下,去改善乡土社会一些滞后的习惯和缺失。我也将跟随中国共产党的脚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力量,努力奋斗,向其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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