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 读后感作文收录最新

征文网 2022年3月23日读后感评论107 阅读2944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1

在这本书里,从余华先生笔下质朴的文字里感受到了血液的温度,看到了平凡的小人物也泛着熠熠生辉的光,也看到了中国人骨子里的善良。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剪影,是最能触动人心的平凡人,是爱情与亲情的最好代表。

爱情是许玉兰受批斗时藏在白米饭下的红烧肉,是脚站肿了每天都会给她泡脚按摩的时刻;是许三观年老卖不了血后的三碟炒猪肝和一瓶加四两的黄酒,是彼此相互搀扶走来的那段路。

亲情是二乐背着一乐在严冬的黑夜疾走,是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给一乐治病,是许玉兰吃了一块红烧肉后说剩下的留给孩子的。

以及陌生人给予的许多温暖:是“天这么冷了别喝冷水,我们这有很多热水”的村民,是用额头贴额头来看许三观有没有发烧的几位年轻人,是把小猪放进许三观被窝让许三观更暖和的老人家,以及来喜、来顺各卖一碗血给许三观的感动。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一乐看到胜利饭店光明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孩子,只因长得不像许三观像何小勇就被大家说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呢?这说不准。但许三观许多次献血都是为了许一乐,包括最后不要命似的十天卖四次血也只为了许一乐的医药费。这个时候谁能说他不是许一乐的亲生父亲呢?

生活充满了艰辛,但生活不全是艰辛,它也充满了爱。三个孩子最后都成家立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了,许三观和许玉兰仍然过着平凡琐碎的日子,不再需要许三观去卖血来撑起这个家了,这些日子却也是最幸福的。

苦难才是现实,也正是因为苦难,才能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2

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很少有一本书一天时间读完,既然只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说明这本书还不错,起码能够引发我的阅读兴趣。

读作者余华的书,已经是几年之前的事情了,读的第一本书叫《活着》,虽然已经记不得主人公的姓名了,但主人公一生悲惨的遭遇至今让我印象深刻,似乎普天之下所有的灾与难都降临在了主人公的身上。小说最后,一个老人和一头牛在庄稼地里的镜头至今让我难忘。可以说,余华的作品是悲情的,是悲剧的,是悲伤的,《许三观卖血记》也不例外。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一生卖血的故事。整篇小说,从头至尾围绕“卖血”这一线索展开。为了娶到许玉兰,卖血;大儿子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需要赔偿,卖血;自然灾害,为了让儿子们吃一顿面条,卖血;为了补偿跟自己有了不正当关系的林胖子,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请吃一顿像样的饭,卖血;为了给一乐去上海治病,一路卖血,差点丢了性命。应该说,许三观的一辈子,是靠卖血支撑下来的。

许三观的一生又是悲催的。卖血娶来的媳妇是个二手货;大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却不得不养育长大;文革期间,媳妇不得不遭受所谓“妓女”的批判,期间不但要遭受公家的批判,还要遭受家庭的批判,着实是一场灾难;许三观自己莫名其妙地跟林大胖子发生了意外关系,又着实狗血;卖血需要送礼、儿子知青返城需要送礼,从古至今,亘古未变......总之,小说里,将人性的丑恶与社会的病态描摹的淋漓尽致。

当然,小说中也有很多打动人心的地方,许三观一生卖血,多为生活,多为妻儿,却很少为自己,卖血过程每一次吃盐喝水,都让人潸然泪下。只是到了最后,许三观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只是,此时,已暮暮垂老的许三观已经无法卖血,这让卖了一辈子血的许三观一时无法接受。

一部小说,能够反应社会现实,能够揭露人性弱点,能够打动人心,就值得一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3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四篇4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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