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民俗——年例

庞金梅

年例又称其“年宵”,意为为年年有例,是仅在化州、高州、茂南、茂港及邻近的吴川一带的农村每年都会举办“饭期”,各地举办年例的时间各不相同,主要集中在过完春节(旧年)的农历正月期间,但整个地区从农历正月初一到农历12月30日都有过年例的,其中有些地方一年还会举办两次年例。因此这是粤西地区民间过年时最为重要的一个节日,也是茂名地区最具特色的一个节日。

年例一般都是在农村举行,在年例这天,外出的人大都会回家做年例。在年例开始前,各家各户就已经准备了鸡肉,猪肉,鱼做成一副“三牲”供菩萨享用,叫做“摆忠”或"摆灶",一般是在正月年例的夜晚,各家各户都居中在一处一起拜神,随后是大放鞭炮。年例当天早上,会有菩萨出游巡门、“出灯”(每家出生的男丁绕着村子走一圈)、舞龙舞狮等等活动,十分热闹。到了下午,主人邀请的诸朋好友到来,大家开怀畅饮,热闹非凡。到了晚上,还会有许多其它的节目,如木偶戏,舞狮,粤剧(俗称“大戏”),鬼仔戏,放烟花等等。此外,会有醒狮班前来助兴,村里的年轻人也会前去学习醒狮,在年例当天到每家每户表演。

年例不仅仅是人们必过的一个传统节日,而且是每个在外漂泊的游子归家时的情怀,与亲朋好友相聚时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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