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我现在的小说大家都能看懂

征文网 2021年1月6日文学快讯评论507 阅读4967字

莫言 著名作家,山东高密人,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红高粱家族》《檀香刑》《生死疲劳》《蛙》等长篇小说及《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等中短篇小说百余部。

挣脱“诺奖魔咒”

找到创作突破口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及其作品备受关注。鉴于他上一部小说的出版时间还是10年前,大家就愈发期待他在诺奖后的新书,毕竟谁都好奇,传说中的“诺奖魔咒”──得了诺奖就很难再有力作超越自我──会否困住莫言,要知道,获奖之初的2013年一整年,莫言可是忙到连一本书都没看过。

2020年下半年,莫言终于推出了自己获诺奖后的首部全新小说集《晚熟的人》。他穿着那件30年前的竖条衬衣亮相新书直播分享会,首次在云端与150万读者分享创作心得和心路历程,新书上市两个半月加印五次,销量达50万册。

1984年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时,莫言的心情就像当年马尔克斯读卡夫卡的《变形记》一样──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是马尔克斯的小说激活了莫言对过去生活的记忆,让他明白了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乡土气息和农民本位是莫言的创作主线,但他从未停止探索创新。从《红高粱》时期明显受福克纳和马尔克斯影响,到有意识“逃离这两座高炉”走自己的路,莫言对艺术民族化的自觉和探索力度愈发强烈,几乎他后来的每一部重要作品都有鲜明的创新性:《檀香刑》的语言结构融入了地方戏曲的“十字句”唱词结构,采用凤头、猪肚、豹尾三段式;《生死疲劳》采用古典小说章回体,语言文白杂糅;《蛙》采用多文体并置的结构方式,拓展艺术表现力。

获诺奖后,想要投身创作的莫言也有很多困惑。首先是对当下生活的隔膜,他熟悉北京的街道和建筑,却无法准确把握当下人的生活和内心;其次因为社会地位的变化,他多次想一头扎进原来生活的村庄,却发现会被周围人当怪物一样看,很难再找到当初的心态。最终,在新作《晚熟的人》中,他找到了创作的突破口,那就是把自己既当成一个写作者,同时也变成作品里的一个人物,深度介入这本书,故事亦真亦假、虚虚实实,满溢的却是当下社会的新鲜元素。

我对自己的要求

肯定比别人对我的要求高

记者:大家都很期待您获诺奖之后的新书,为什么会是这本《晚熟的人》?

莫言:让作家产生创作欲望的,推动他写作最大动力的还是人物形象。你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案件的报道,这个案件里的人物或者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够触动你,让你产生创作的愿望,把这个故事扩展成小说,是因为它激活了你头脑中的很多记忆、激活了你生活中的很多经验,激活了那些存在于你记忆中的朋友。我简单回顾一下我的创作历史,我曾经有很多幻想,一会儿想写天文,一会儿想写科技,有时候也想写童话,之所以会写《晚熟的人》书里这样一系列故事,是因为这些人物,有的就是我的朋友,有的甚至跟我像孪生兄弟一样,是彼此的知己。这七八年来确实有很多很多感受,仿佛只能通过这样的一个角度,才能把自己的这些丰富感受用文学的方式表现出来。

记者:您的上一部长篇是10年前,新书为什么是中短篇小说集而不是长篇?

莫言:这也是我一直感到困惑的问题,大部分读者,包括很多评论家,也都说一个作家只有拿出一部长篇来,仿佛才能够证明他的才华、证明他的力量。但是我们都知道,鲁迅也没写过长篇,沈从文也没写过长篇,国外没写过长篇的伟大作家更多,像莫泊桑、契诃夫。我们应该承认长篇小说无论在体量、广度和深度上,还是反映生活的丰富性上,确实超过了中篇和短篇。我也有一个长篇梦想,希望能在最近几年拿出一部好长篇来。假如要写一部长篇也不是特别困难,半年时间一定能写完,但是我想如果写,肯定要写的跟以前不一样,跟以前的艺术水平相比较是不是高?这个很难说,但是故事不一样,时代不一样,使用的语言也有变化,这应该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追求。所以我还在努力,希望不久的将来能拿出一部让大家看了以后有一点点耳目一新的长篇小说。我对我的要求,肯定比你们对我的要求高。

记者:都说诺奖有魔咒,很多得了诺奖的作家都会陷入创作停滞,无法超越自己的困境,您觉得这本书可以打破诺奖魔咒吗?

莫言:所谓的诺奖魔咒,应该是一个客观存在,因为大部分获奖作者在获奖后都很难再有力作出现。客观原因,获得诺奖的作家一般都七老八十了,创作巅峰期已经过去了,有的人甚至获奖后没几年就告别人世了。但也有作家在获奖后依然写出了伟大的作品,像马尔克斯在获奖后还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所以我想我能否超越自己、能否打破诺奖这个魔咒,现在不好判断,但是我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做准备,也就是说我花费在案头上的准备工作远比我写这本新书的时间要多。

因为人变了、时代变了

还乡的视角又有了新含义

记者:为什么是“晚熟的人”?

莫言:晚熟是一个很丰富的概念。首先,“晚熟”是故乡的朋友们挂在嘴边的一句戏谑之词,大概有两层意思:第一种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人看起来智力没有开化,干一些被大家嘲笑的傻事,但后来事实证明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傻;还有一种人,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故意装傻,揣着明白装糊涂,以此回避掉很多矛盾。我在小说里写的“晚熟的人”属于第二种类型。这本小说集里很多人物都是我的小学同学,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一直延续到现在,书里的人物跟我一起慢慢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变化、在成长、在晚熟。其次,“晚熟”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代表了求新求变、不愿意过早故步自封的精神。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讲,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要是过早成熟了、定型了、不变化了,我想他的艺术创作之路也就走到了终点。我们都希望自己的作品不断变化,希望能不断超越自己,但是超越自我难度很大。我不希望自己过早定型,希望自己能够晚熟。

记者:您几乎每部作品都有创新,和以往的作品相比,您觉得新书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什么?

莫言:这次我既是作为写作者,也是作为作品里的一个人物,深度介入到这本书里。知识分子还乡这个角度的小说延续了上百年,当年鲁迅的故乡,欧洲、美洲很多作家也写过类似的作品,其中不乏经典。我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就使用过这个视角,现在依然延续了这个视角,不同的是,这个视角本身在发生变化。第一,作为作家和讲故事的人,我这个人发生了变化,我看问题的角度跟以前不一样了。我的年龄变大了,视野可能变广阔了,我的思想是不是变深刻了,很难说,但变复杂了,是肯定的。其次,因为2012年获得诺奖,让我的作家身份又添加了一层更复杂的色彩,这样一个人回到故乡,他所遇到的人和事也比过去要丰富得多。还乡的视角是旧的,但因为人变了、时代变了、故事变了,所以这个视角又有了新的含义。

记者:会不会担心大家分不清作品里的莫言和真实的莫言?

莫言:这没关系,起码是我的一个部分,我之所以敢把自己的真实名字放到小说里,就做好了接受一切的准备,无论你从哪个角度来解读都是可以的。其实我跟小说里的这个莫言是在对视,我在看他,他也在看我。而他在小说里不想做的事,我在生活中也许做了很多,这就是他跟我的区别。就像孙悟空拔下一根毫毛变成一个猴子,只不过有时候猴子自己跑了,孙悟空想让这个毫毛回来却找不着了。

用最普通的语言把故事讲好

才是一个真正成熟的作家

记者:很多读者都关注您的新作,同时也有人会担心,您是诺奖作家,作品肯定对读者的文学素养要求比较高,要是看不懂怎么办?

莫言:我向你保证,都可以看懂。如果我年轻三十岁,我的小说你可能读不懂,因为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文坛,大家都在追求现代派等各种各样西方流行的现代主义文学创作手法。但是随着人的慢慢成熟,我才意识到用最普通的、最平常的语言把故事讲好,才能够显示出一个作家真正的成熟来。我现在写的小说,你们肯定可以看懂,老少咸宜,都可以看。少年儿童的话,读一读《晚熟的人》书里的那篇《火把与口哨》也是完全可以的。

记者:您希望读者从书中读到什么?

莫言:如果读者能够从书里面读到自己的身边人或者读到自己,这对一个作家是最大的安慰。我们作为一个读者能够被某些书打动,甚至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担忧痛苦,那就说明这本书里写出了我和我的感受,它具有高度的典型的概括力。确实是作家塑造的这个人物代表了很多人,写出了很多人共同的感受,读者才会有共鸣、被感动。

记者:您在小说里写,在您的老家,把您旧居旁边那两片原来的洼地全都填平盖成房子卖您的盗版书,有戏台子演《红高粱》,这是真实发生的吗?

莫言:这些事情如果真去找的话,可以找到一个大概的原型,当然小说创作里都是夸张了的。作家会把一个小小的舞台夸张成一个广场,当然也有办法把一棵树木夸张成一片森林,有时候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可以夸张成一部长篇小说。当然我想最重要的也不在于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小说里描写的这些场景,因为这个场景毕竟只是人物活动的舞台,我完全可以把这个场景变掉,不叫高密东北乡,叫别的地名都是可以的,但我没有这样做,还是有一种惯性,感觉这样比较熟悉,小说里的人物可以找到原型,但肯定不是他。鲁迅说过,小说里的一个人物可能嘴巴在陕西、耳朵在河北、身体在湖南。

记者:新书中《红唇绿嘴》塑造了一个靠操纵“水军”、贩卖谣言发家致富的网络“大咖”,这是您在创作中第一次引入社会新鲜元素。

莫言:过去我认为只有城里的年轻人在玩手机、在利用网络,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农村人在网络时代也突然成长起来,过去农村的信息比较闭塞,交通也比较落后,也许一个人一辈子没到过县城、没坐过火车,现在像我这个年龄的人,如果按照过去的习惯来衡量的话,都是很老很老的人了,但恰好是这些在过去被认为很老很老的人,现在对网络的熟悉、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是跟城里的年轻人同步的。所以我在《红唇绿嘴》里写的覃桂英这个人物年龄跟我差不多,她也有非常曲折不幸的人生经历,这样一个人在当下没有变成一个科技盲,甚至比很多年轻人更知道网络能给她带来什么。这样的人物在过去我的小说里从没出现过,这也是时代造就的一个人物。

莫言口述

写的时间越长

遇到的困难越多

写的时间越长,遇到的困难就越多。我写了四十多年,现在举步维艰,比上世纪80年代初刚开始写的时候困难多得多,那时候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几乎不用考虑任何读者,更不用考虑读者看了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会觉得好还是不好,只要我自己觉得应该这样写,那我就这样写。现在年龄大了,肯定是没有那么任性了。首先我自己了解的文学越来越多,我已经知道很多人曾经怎么样写过,我想我起码不应该重复别人用过的这些办法。其次,我自己的作品积累越来越多,我的一个最低要求,就是不愿意再重复自己过去已经写过的东西,但是能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也很难,就像一个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以后,你突然给他改变了,他不知不觉又回去了。

我记得一位老书法家曾经说过,当你年龄大的时候,你年轻时候的那些毛病会回来找你的,你以为当时千方百计努力地克服了,但是年龄大了它又回来了。所以写作的时间越长,面临的写作难度越大。

我最近这两年在大量阅读地方志,譬如我们老家周边的十几个县市的文史资料,这都是很多人对亲身经历的历史事件的回忆,让我仿佛回到那个时代。我也跑了老家高密周边的十几个县市,每到一个地方,先搜集这里的地方志,然后再看博物馆和一些所谓的名胜古迹。这样既有对文字的阅读,也有对自然景观的阅读,会让你真正深入一个地方的历史深邃之处。假如要写历史小说的话,我想这些工作是必须要做的。

我是一个没有什么生活趣味的人,平时不写作就是读读书、练练毛笔字、听听戏,不然就散散步,不像毕飞宇会拳击、打乒乓球,我也没什么体育锻炼。我也有微信、有朋友圈,会看,但不会浪费太多时间。刚开始用时确实很入迷,天天看,后来也就知道大概是怎么一回事了。最近这十来年,中国作家里写毛笔字、画画的人太多了,我觉得这是特别值得欣慰的好现象,这不仅仅是艺术上的学习和训练,而是一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寻根。我曾经狂言过,不用毛笔写字是理解不了古人的,是看不懂《红楼梦》的,是读不懂唐诗宋词的,只有你拿起毛笔书写的时候,才能跟古人站在同样的高度思想。当然这是文学的语言,略带夸张。

一切历史都曾经是当下,所有的当下也都会变成历史,所以我们不妨把历史当当下,也不妨把当下当历史。当你意识到一切当下都会变成历史的时候,也就说明你的所有作为都是要留下印记的,你是要负责任的。一切的历史同样是当下,我们温故知新,就可以从当年那个当下里面来汲取教训,取得经验,获得智慧。

来源:天津日报 | 仇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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