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清华、浙大学生作品参赛,处分来了

征文网 2020年11月29日文学快讯评论642 阅读1069字

11月27日晚,武汉传媒学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我校学生郑某某涉嫌盗用、抄袭他人作品问题的调查及处理说明”。

说明中称:日前,网友发帖称其原创作品被我校学生郑某某盗用、抄袭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立邦‘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学校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与赛事组委会核查,网友举报的被盗用参赛作品,确为郑某某账号上传,组委会已对作品做下架处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慧眼》,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行为属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郑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作者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学校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师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标准,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教育活动。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从严治校,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此前报道:

近日,武汉传媒学院学生郑某被指盗用他人原创作品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并获奖。目前,学校已联系赛事组委会,开展核实调查。

11月23日,中国大学生创意节(简称:中创节)组委会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收到作品原作者的投诉,该大赛组委会正配合郑某所在学校展开调查。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中,后续调查结果将在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官方渠道进行说明。

中创节官网已查询不到郑某的相关原创作品。对此,前述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只能表明是投稿作品涉事账户主动将作品撤下,暂不能认为是郑某本人撤下作品。

中创节官网显示,原创作者郑某系武汉传媒学院2018级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共计17件作品,曾获得2020ICVA国际视觉艺术理事会奖、新加坡金沙艺术设计大赛三等奖,CFDC创新未来设计大赛二等奖、2020CADA国际概念艺术设计奖二等奖等奖项。

据潇湘晨报消息,11月20日,分别来自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两位博主先后发文称遭到抄袭,而抄袭者指向同一人——武汉传媒学院学生郑某。

其中一位被抄袭者小丁告诉记者,郑某将其2019年1月发布一件建筑设计效果图原图搬运,并且投给了两个比赛,还在其中一个比赛中获得名次。

另一位被抄袭者均川则称,郑某抄袭了其三个作品,其中一件作品连简介都一模一样。他的三幅作品均创作于2018年,其中一幅还是他本科毕业设计作品。

两位被抄袭者均表示,郑某回复称自己是被人盗号投稿,对抄袭一事并不清楚。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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