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征:警惕以征文名义推销图书

征文网 2016年6月30日文学快讯评论1,748 阅读737字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北临城小学学生家长反映,学生带回家几张纸质书单,称要求学生选择书籍征订,书单后面有不少诱人的玩具,家长质疑学校有变相推销嫌疑。另一位家长称,女儿所在的班级也发了彩色单页,李姓校长称,单页是学校下发,不过,单页的内容是“华人少年作文大赛”国内征文的通知,针对这一竞赛,学校选取了三年级八个班里部分适合参赛的学生进行发放。(6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将订书单页发给征文竞赛的学生,以及书单后面有不少诱人的玩具,这些手段,都有诱惑或者逼迫学生订书的嫌疑。学生要参加“少年作文大赛”,就必须读参考书目,尤其是写读后感之类的文章,更得把书读透。而书单上的玩具,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讲,更具有诱惑力,说不定许多孩子就冲着书店赠与玩具去买书的。

当然,采取一定措施,让孩子乐于读书并非坏事,但是一定要在自愿的基础上来让孩子买书、读书,如果用逼迫方式或者变相逼迫的方式让孩子买书,就有推销嫌疑。作为教育人的场所,学校必须清白做人,不能有利益牵连。也就是说,在推销书籍方面,学校应该避嫌。《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尽管学校回应,学生征订书籍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行为,并把家长交的征订费退还,但是作为强势一方的学校,其口口声声的“学生自愿”有多少人相信?既然是“学生自愿”,为什么媒体曝光之后,学校又急匆匆将钱款退还家长?

法律法规禁止学校推销书籍,有的单位就采用其他手段来变相推销,以征文名义让学生购买书籍就是推销手段之一。而以“征文”推销书籍,既显光明正大,学生又不敢不参加,而只要参加征文,就得买书,所以这种办法既充满隐秘性又彰显“正当性”,不易被人发觉和关注。这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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