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河边的错误》:以不喜欢的方式重归自由

征文网 2019年10月14日文学快讯评论5,776 阅读2983字

3.为了自由,有时要配合人们的爱和表演

凶手疯子在精神病院呆了两年,接受电疗。两年后他又回到镇子。

不久后,有人第三次看到疯子提着柴刀和湿淋淋的衣服出现。这次死去的是那个目击者——孩子。

疯子离开了一段时间,又回来了。马哲又前往小镇,在小河拐弯处看到了疯子。这时候马哲独自一人,他已经被疯子折磨得无可奈何,小镇里的人也因为疯子陷入恐慌。

疯子冲着马哲笑了笑,自言自语。马哲报以亲切的微笑,他掏出手枪,对准疯子的脑袋,扣动力扳机。

当局长得知马哲的这一行为后,认为马哲愚蠢 。马哲说,法律对疯子无可奈何。局长说,可是法律对你是有力的。

马哲的妻子则似乎如释重负似的:“从此以后,你就不会半夜三更让人叫走,你也不会时常离家了,你已经不可能再干这一行。”

马哲脑袋里空空荡荡的,他已经做好了为这一切负责任的准备。局长和妻子为他找来医生,一遍遍盘问他的姓名、性别、职业等基本信息。起初马哲一一作答,当他一次次看到局长和妻子失望的眼神时他知道他该怎么做了。

他终于在医生第四次重复提问时,答非所问。医生说让他住院,精神病院。

马哲因为假装成疯子而躲过了法律的制裁,为局长的一片良苦用心,为妻子殷切的期盼,他不得已选择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结束了这次灾难。

一直最痛恨疯子,而如今自己却成为疯子。就像这部小说中马哲最后的一句话:“真有意思啊。”

孟德斯鸠曾言,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这部小说中,疯子有了自由,却给别人带来了伤害。为了结束这种伤害,警察选择将其击毙,却又要面对惩罚。到底,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自由的意义又在哪里。余华用笔触告诉我们,问题的答案没有那么简单。有时,为了解决问题,不得不以身试险,再寻求方法归得圆满。

也有人说,疯子不是凶手,他或许是被嫁祸。因为他没有充足的动机。对于作者而言,自己想要表达的为逃脱责任选择成为自己不喜欢的样子,已经表达完整。故事的解读,就留给万千读者自行去发挥。

胡适在《人生有何意义》中写到:人性是静的、永恒不变的,时代却是动的、绵延变化的,这就是动与静的关系,这变与不变的反应,决定了一切人们的全部人生。

《河边的错误》写于1987年,三十多年光景过去,人们仍然面对很多同样的问题。成人和孩子仍然有着不同的世界,沟通起来放佛隔着光年;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信仰与怀疑的东西,即使亲近的人也很难走近;仍然有些真相不得而知,仍然有些故事不知结局,仍然有人欲盖弥彰。但是,这不影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们愿意为了独立与自由挥洒汗水,也愿意将自己内心的一片祥和与人分享。

我们行走着,我们骄傲着,我们寻求真相,寻求自我,和善而坚定,在多变的世界中,坚守一颗不变的心,那就是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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