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幽默从何而来

征文网 2020年3月13日文学快讯评论2,543 阅读7886字

幽默的得与失

有人断言:老舍能成为一名作家,是孤寂清苦的旅英生活逼出来的;老舍自己也承认:“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了个小说家。”(《我的创作经验》)这至少说中一半实情。异域的生存环境促使老舍成为一名小说家,更确切地说,异域的生存环境激发了老舍特有的天赋,使老舍成为老舍那样的小说家。老舍旅英时期的3部长篇小说尽管在取材、人物、结构、语言上存在着差异,却有一根红线贯穿始终,那就是幽默。正是这种幽默,把他带到文学创作的路上;这也表明,尽管老舍拥有不亚于一般作家的良知、思想和悲悯情怀,然而其真正的过人之处,却是幽默的天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会开玩笑”。擅长什么,显摆什么,这本是人之常情,到了异国他乡,在孤独寂寞的刺激压迫下必然会膨胀放大,玩幽默于是成为老舍排遣乡愁、维持精神平衡的重要砝码。

受家庭出身、知识背景和性格气质上的限制,老舍身上缺少一种鲁迅那样的文化超人与思想家的气度,写小说并不是出于什么高迈的理想和使命感,而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就像老舍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中说的那样:“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但是这种“玩玩”一旦弄出点名堂,就会严肃起来,变成一种安身立命的事业。在准备极不充分的条件下,老舍率尔操觚,一上来就写长篇小说,居然一炮走红,靠的就是搞笑的绝活。

《老张的哲学》对京城恶棍老张的“钱本位”哲学作了淋漓尽致的嘲讽。老张是北京德胜门外一所“公私立官商小学堂”的校长,身兼兵、学、商三种职业。小说尽管对老张的恶行进行了充分的揭露,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寄予同情,然而推动小说发展的,却是各式各样的笑料。比如老张脸上那只“像柳条上倒挂的鸣蝉”的鼻子,和那张“最容易错认成一个夹陷的烧饼”的薄嘴,就引起老舍极大的兴味,重笔描写之后犹嫌不足,继续发挥:“批评一个人的美丑,不能只看一部而忽略全体。我虽然说老张的鼻子像鸣蝉,嘴似烧饼,然而决不敢说他不好看。从他全体看来,你越看他嘴似烧饼,便越觉得非有像鸣蝉似的鼻子配着不可。”在《老张的哲学》里,“可笑”是故事发展的第一动力,正如老舍自白的那样:“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充分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苦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我怎样写〈大明湖〉》)

这种“幽默先行”的创作态度表明老舍的精神结构中尚缺少一种高屋建瓴的制衡,笔走偏锋也是难免的。这种走偏中,显然有搞笑冲动的推波助澜。

《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尽管在世俗社会获得成功,批评界对此却有很大的保留。比如胡适对老舍作品的评价就不高,认为老舍的幽默是勉强造作的;朱自清在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老舍过于夸张的毛病:认为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中,“‘发笑’与‘悲愤’这两种情调,足以相消,而不足以相成”。对此老舍的回答很中肯:“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有的人天生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点,尚无大毛病……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得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确实,在那个严峻的时代玩幽默,本来就是一件不讨好的事,更何况,这是在孤独的异国他乡;当然,这一点只有经历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当幽默成为寂寞清苦的异域生活不可缺少的补偿时,必然会变形扭曲,而笑料的过度开采,肯定会降低它的纯度,落入“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的陷阱。然而对于老舍这样一介寒士,在冷漠的异域打发日子,何以解忧?唯有幽默!从这个角度看,倒是那些指责老舍玩弄幽默的人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二马》是老舍写于英国的最后一部作品。一开始老舍曾想学一学英国大作家康拉德,把《二马》写成一部能够“像球一样滚动起来”、心理分析工细的作品,可是一上手,幽默又把他拉回原来的套路,“于是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坦率地说,受各种条件限制,尤其是对英国生活缺乏深度的感性体验,老舍当时不可能写出一部康拉德式的作品,而“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不同处”的主题预设,却为他的幽默表演搭好了平台,正如作者后来所说的那样:“比较是件容易的事,连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我怎样写〈二马〉》)确实,读《二马》感觉就像看哈哈镜里的人物:伊牧士除了中国话说不好,堪称一本带脚的“中国百科全书”,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伊太太是一位“长一部小胡子”,看上去人不人、鬼不鬼的悍妇,傲慢自大到了非理性的程度;温都太太心目中的英雄是“一拳打死老虎,两脚踹倒野象”,见了女人却千般柔媚、万般奉承的白种帅哥;而老马这个头脑僵化且自以为是的京城遗老迁居到英国伦敦这个资本主义大都市之后,更是洋相百出:火车到伦敦车站时不紧不慢地下车,俨然“前清道台下大轿”的架势;住在伦敦享清福,“下雨不出门,刮风不出门,下雾也不出门”的第一闲人光景;在大街上遇见英国总理的车都得听从警察的指挥,认为洋鬼子“不懂得尊卑上下”的愤愤不平;看到外国人六七十岁仍埋头工作,认为是“洋鬼子不懂得尊敬老人”的议论……所有这些,都是令人可笑的,但笑过之后却不能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这不能不归咎于幽默分寸感的失当。

老舍旅英时代的小说创作得之于幽默,也失之于幽默,这是初出茅庐弄文学的人不可避免的过程,证明艺术上的成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回国后受国内文坛思潮的影响,老舍有意改变写作路子,放弃幽默,写出了《大明湖》与《猫城记》这两部十分严肃的作品,可是艺术上并不成功。正如他后来自剖的那样:“朋友们常常劝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谢,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讨厌。可是经过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擦粉的小脚娘。”(《我怎样写〈猫城记〉》)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英国众多的作家中老舍为什么对狄更斯的作品情有独钟:“我是读了些英国的文艺之后,才决定来试试自己的笔,狄更斯是我在那时候最爱读的,下至于乌德豪司与哲扣布也都使我喜欢。这就难怪我一拿笔,便向幽默这边滑下来了。”(《鲁迅先生逝世两周年纪念》)他乡遇知音,使他产生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老张的哲学》的问世,可以说就是狄更斯的《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匹克威克外传》示范的结果。这两部小说结构松散,风格幽默,作为初写小说的老舍的模本,真是太合适不过了,它们鼓励老舍放胆纵笔,施展自己的搞笑看家绝活。英国文学史家艾弗·埃文斯这样评论《匹克威克外传》:“喜剧因素从来就不是附加上去的,因为它是喜剧的生活观的一种不费力的表现。狄更斯仿佛特别以一种逗乐和夸大的方式看待事物”。《英国文学简史》这番话也可以挪用到对《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的评论上。

作者:李兆忠,系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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